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7-05-12 |
根据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关于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2018 年修订)和中国证监会 《 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 (
2018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于
2019 年4月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 关于修订 <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拟对 《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 第五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 董事任期届满,可连 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可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 第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 八)在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贷款及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委托理财和关联交易等事项;
(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 十六)根据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决定本章程第二十三 条第 ( 三)项、第( 五)项、第
(六)项规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 八)在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贷款及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委托理财和关联交易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