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 2017-06-23 |
首长四方(集团)有限公司* SHOUGANG CONCORD GRAND (GROUP) LIMITED (於百慕达注册成?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30) 须予披露的交易 与金鼎矿业订立之租赁协议 於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南方租赁与金鼎矿业订立租 赁协议,,
南方租赁同意把该设备租赁予金鼎矿业,为期五年. 由於根鲜泄嬖虻 14.07 条,有关根饬扌槟饨兄灰字视冒俜直嚷 超过 5%但低於 25%,故租赁协议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的交易,并须遵守上市 规则第 14.33 条所载之通知及刊发公告规定. 於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南方租赁与金鼎矿业订立租 赁协议,,
南方租赁同意把该设备租赁予金鼎矿业,为期五年. 租赁协议 订立租赁协议之日期 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 交易之订约方 出租人: 南方租赁;
及 承租人: 金鼎矿业,主要於中国安徽从事硫铁矿、铁矿、铜矿开采及加工, 以及矿产品销售业务.就董事在作出一?合?查询后所知、所悉及 所信,金鼎矿业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於本公司及其关?人 士之第三方.
2 交易事项 根饬扌,南方租赁将租赁该设备予金鼎矿业,为期五年. 租赁款项 租赁协议之本金额为人民币 80,000,000 元(相当於港币 100,000,000 元),利率 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之五年期基准贷款利率加 46.25%计算.根质蔽迥昶 银行贷款年利率 6.40%计算,於签订租赁协议当日,租赁之年利率为 9.36%.利 率将根即罾手涠皇弊鞒龅髡.金鼎矿业於租赁期的首十五个 月将按月支付租赁款项,余下之四十五个月将按季度支付租赁款项. 南方租赁亦有权於租赁期开始前向金鼎矿业收取一笔租赁手续费人民币 500,000 元(相当於港币 625,000 元). 租赁利率及手续费乃经由订约各方?考现?市场利率后,经公平原则磋商而协 定. 担保及抵押 (i) 建睿投资、(ii) 程文先生、(iii) 吴志祥先生及 (iv) 金岭矿业将分别就金鼎矿业 於租赁协议项下之责任以南方租赁为受益人提供担保.就董事在作出一?合? 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i) 建睿投资持有金鼎矿业股本之 53.50%;
(ii) 程文 先生为建睿投资之法定代表人及持有建睿投资股本之 32.90%;
(iii) 吴志祥先生 持有金鼎矿业股本之 38.50%;
及(iv) 金岭矿业为吴志祥先生全资拥有的公司. 金鼎矿业将以其位於中国安徽卢江黄屯的硫铁矿的采矿权抵押给南方租赁,作 为金鼎矿业於租赁协议项下责任之抵押品. 承租人之购买权 在租赁协议之租赁期结束时,金鼎矿业将有权按一个象徵式之购买价人民币 10,000元(相当於港币12,500元)购买该设备. 该设备 为?於采购该设备,南方租赁已委托金鼎矿业向供应商(为独立第三方)购买 该设备.该设备为一批采选矿设备.
3 该设备之总代价为人民币 155,232,000 元(相当於港币 194,040,000 元),乃经 由订约各方?考中国类似产品之现?市价后,经公平原则磋商而协定.代价中 的人民币 80,000,000 元(相当於港币 100,000,000 元)将由南方租赁支付,代价 中的人民币 75,232,000 元(相当於港币 94,040,000 元)将由金鼎矿业支付. 该设备之代价中由南方租赁支付的部份将由南方租赁透过银行贷款支付. 订立租赁协议之理由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提供金融服务以及物业投资 及管理之业务. 租赁协议乃於南方租赁之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此举将令南方租赁赚取 融资租赁收入总额约人民币6,010,056元(相当於约港币7,512,570元),即租赁 手续费人民币500,000元(相当於港币625,000元)加五年租赁期之融资利息收入 净额约人民币5,510,056元(相当於约港币6,887,570元)之总和. 鉴於租赁协议乃於南方租赁之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故 董事认为租赁协议之条款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之整体利 益. 一般资料 由於根鲜泄嬖虻 14.07 条,有关根饬扌槟饨兄灰字渲幸幌钍视 百分比率超过 5%但低於 25%,故租赁协议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的交易,并须 遵守上市规则第 14.33 条所载之通知及刊发公告规定. 释义 於本公告内,除文义另有所指者外,以下词汇将具有下列涵义: 「本公司」 指 首长四方(集团)有限公司,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 限公司,其证券於联交所主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