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7-07-06 |
1 - 赣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赣市环测字〔2018〕23 号 关于赣州市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 公开情况的通报 (2018 年第
2 期) 各县(市、区)环保局、章贡区分局、开发区分局、蓉江新 区分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 息公开工作,提高自行监测完成率和公布率,我局于
4 月26 日开展了一次自行监测网络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和相关工作 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查的基本情况 我局对《关于赣州市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情 况的通报
2018 年第
1 期》 (赣市环测字〔2018〕19 号)中被 通报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 ,对全市重点排污企业 -
2 - 是否配置排口或监测因子进行了核查.
(核查时间为
4 月26 日9时) 1.前期通报中被通报企业的整改情况 在《关于赣州市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情况的 通报
2018 年第
1 期》 (赣市环测字〔2018〕19 号)中,我局 对全市重点排污企业的自行监测情况进行了网络核查,通报 了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低于 95%考核标准及未公布
2018 年度 自行监测方案的企业,并提出了整改要求.通过"回头看" , 我局对被通报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发现仍有企业未整 改到位.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等
6 家企业自行监 测结果公布率仍低于 95%的考核目标(具体名单见附件 1) . 赣州市友顺稀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赣州江钨友泰新材料有 限公司、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赣南师范学院、 赣州市威绿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等
5 家企业仍未公 布2018 年度自行监测方案. 2.部分重点排污企业未配置排口或监测因子 根据《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省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 测信息公开情况的通报 (2018 年第
2 期) 》 (赣环测字 〔2018〕
18 号)要求,企业须在
4 月1日前在江西省污染源企业自行 监测数据上报平台公布监测信息,包括上传自行监测方案、 配置排口、配置监测因子、公布监测结果等.截止到目前, 赣州市友顺稀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
9 家企业未配置排口或 监测因子,未公布监测信息,导致无公布率.具体名单见附 件2. -
3 -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环保局务必加大督办力度,督促被通 报企业尽快整改到位,并于
5 月1日前将整改报告报市环保 局监测科. 2.各县(市、区)环保局要尽快将通报传达至辖区内 各相关企业(尤其是被通报的企业) .对于此次通报中未配 置排口或监测因子的企业,应于
5 月1日前整改到位.逾期 未整改到位的,我局将依法查处,并将暂停办理任何环保手 续. 3.被通报的企业要加大整改力度,
4 月30 日前整改到位, 将整改报告报所在地环保局汇总后统一上报市环保局.各有 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自行监测工作,落实自行监测责任人,按 时上报监测数据. 联系人:刘桂香 联系方式:8680593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仍低于 95%的企业名单 2.未配置排口或监测因子的企业名单
2018 年4月26 日 赣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 年4月26 日印发 -
4 - 附件
1 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仍低于 95%的企业名单 县市区 序号 企业名称 自行监测结果公 布率(%) 开发区
1 燕京啤酒(赣州)有限责任公司 86.36 龙南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