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7-07-15 |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系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及纸品包装盒生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 (2013年修正)和 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国发〔2005〕40号)的规定,本 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本项目设备、 规模和工艺不在其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
也不属于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 的淘汰装备和产品;
故本项目为允许类项目. 同时,本项目已于2018年7月在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川投资 备【2018-510114-35-03-260340】FGQB-0175号)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三、规划符合性
1、与新都区城乡规划符合性 成都民思达电动车实业有限公司于
2011 年月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新都国用 (2011)第3330 号) ,明确其用地为工业用地;
于2018 年2月取得了成都市新都工业 区管理委员会证明,明确该厂属于工业园区范围内企业.本项目为租赁成都民思达电动 车实业有限公司部分厂房及配套用房开展生产,选址也在工业园区内,根据新都区总体 规划图(2007-2020)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用地,符合新都区城乡规划. 同时,本项目取得了新都工业东区出具的《新都工业区租用厂房拟入驻企业登记备 案表》 ,其中规划市政建设部明确租用的厂房符合规划相关要求,且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同意本项目入驻. 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成都市新都区城乡规划要求.
2、与成都市新都工业东区规划符合性 成都市新都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工业东区)起步区和成都市新都区工业集中发展区 (工业东区)连片区分别于
2006 年和
2009 年取得了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对其环境影响报
3 告书批复(成环建〔2006〕复字
269 号、成环建〔2009〕243 号) .历经十年发展,园区 形成了以机械制造(航空动力、汽车零部件) 、电子元器件、食品、医药、材料工业、 机电工业、机械与成套装备为主的发展产业.起步区与连片区两个园区整合为成都市工 业集中发展区(工业东区)后,规划总面积为 12.48km2 . 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于
2016 年经成都市环保局以《关于成都市新都区工业 集中发展区 (工业东区) 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成环建评 〔2016〕
176 号)审批通过. 根据《成都市新都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工业东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 查意见》 ,园区建成至今,规划范围无变化;
起步区主导产业为机械制造(航空动力、 汽车零部件) 、电子元器件、食品、医药,产业定位无变化;
连片区主导产业为材料工 业、机电工业、机械与成套装备,产业定位无变化;
起步区与连片区的污水经园区污水 管网收集后, 进入工业东区污水处理厂 (成都天雅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处理后排入毗河. 根据调查,本项目所在地属于成都市新都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工业东区)起步区内, 本项目进行包装设备生产及纸制品包装盒生产,属于机械加工,符合(工业东区)起步 区产业规划.另外,根据《新都工业去租用厂房拟入驻企业登记备案表》 ,本项目符合 成都市新都工业东区产业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