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7-07-27
3 3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版2016年12月21日 星期三 案件部主办 见习编辑 丁珈新闻热线 (010)

67550945 电子信箱:anjian@rmfyb.

cn [综合新闻] 公告人民法院报2016年12月21日(总第6872期)申请人北京百林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所持转账支票一张 遗失 (票据号码1040113016476914;

票面金额1200元;

出票人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北京百林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出 票日期2016年9月5日;

委托付款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 本院申请公示催告, 本院决定受理.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之规定, 现予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 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 届时无人申报权利, 本院将 依法做出判决, 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在公示催告期间内, 转让该 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北京百林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所持转账支票一张 遗失 (票据号码1040113016476915;

票面金额43260元;

出票人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款人北京百林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出 票日期2016年9月5日;

委托付款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向 本院申请公示催告, 本院决定受理.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之规定, 现予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 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 届时无人申报权利, 本院将 依法做出判决, 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在公示催告期间内, 转让该 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2016) 粤0705 民催

6 号 申请人江门市蓬江区杜阮联钢 实业有限公司普通支票一张 (支票号码: 33621380) , 现因其公 司财务办公室于

2016 年9月26 日早上

8 时20 分被盗窃, 导致 该支票和公章遗失. 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 本院决定受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 现予 公告.

一、 公示催告申请人: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联钢实业有限 公司.

二、 公示催告的支票号码为: 33621380, 出票日期: 2016年12月12日, 账号: 3123229980120450643, 出票银行: 中国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江门司前支行, 出票金额为:

109200 元, 出票人: 雷 道斌, 持票人: 江门市蓬江区杜阮联钢实业有限公司.

三、 申报 权利的期间: 自2016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月16日止.

四、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 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 届时如 果无人申报权利, 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 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在公示催告期间, 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广东]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胡健和因遗失由邓细婷开具的支票 (支票号码: 3060443016179578;

付款人:邓 细婷;

付 款人帐号:6214620721000012783;

付款行全称: 广发银行肇庆星湖支行;

收 款人: 胡健和;

金额: 零元整;

出票日期: 2016年11月28日) , 向本 院申请公示催告, 本院决定受理.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现予公告.

一、 公示催告申请人: 胡健和.二 、公示催告的票据:支 票( 支票号码:3060443016179578;

付款人:邓 细婷;

付 款人帐号:6214620721000012783;

付款行全称: 广发银行肇庆星湖支行;

收 款人: 胡健和;

金额: 零元整;

出票日期: 2016年11月28日;

付款 日期: 2016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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