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17-08-07
附件:

2014 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低价 药中标产品参照价梳理的补充规则 本规则作为《2014 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低 价药中标产品参照价梳理规则》 (以下简称《梳理规则》 )的 补充.

一、梳理范围:对参照价进行申诉的在线交易的低价药 品,不包括其申诉价格已低于或等于低价药参照价的产品.

二、 首次递交申请参照价调整的产品, 按照我中心

2015 年5月22 日公布的《梳理规则》进行梳理.梳理后参照价 上调幅度不到 30%的产品,按照第三条梳理参照价.

三、非首次递交申请参照价调整的产品,原则上按原参 照价上浮 30%价格进行梳理,但梳理后的价格不高于企业所 申诉价格,不高于同评审单元内最高价产品的参照价(含梳 理后)的15%.梳理后的价格高于同评审单元内平均参照价 100%的产品,其涨幅不得超过 15%.上述梳理按序进行,不 再循环.

四、 《梳理规则》中规定的其余产品,参照非首次申请 参照价梳理产品的规则进行梳理.

五、本轮梳理后低价药产品的交易价应不高于以省为 单位集中采购的全国最低在线交易价格(可不包含广东、福 建和军区) 、不高于浙江省零售药店的主流销售价格,且应 符合低价药相关政策,若有高于的,企业需主动进行申报, 并协调配送企业按规定挂网和配送药品.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