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7-08-19 |
112034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陕气债"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 中设定的回售条款,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6 年7月1日、2016年7月4日及2016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11陕气债" 票面利率不调整及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关于"11陕气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及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 二次提示性公告》及《关于"11陕气债"票面利率不调整及债券持有 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间 (2016年7月1日、 2016年7月4日、 2016年7月5日、 2016年7月6日、
2016 年7月7日、2016年7月8日)将其持有的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回售给公 司,回售价格为100.00元/张.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 售申报数据,"11陕气债"本次回售申报数量
0 张、回售金额
0 元 (不含利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剩余托
2 管数量为 10,000,000 张.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