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7-08-30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济南信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历城区王舍人街道建委路 法定代表人:张铁军 注册资本:1,000万 成立日期:2011年04月14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营销策划、物业管理 ( 凭资质证经营).

2、济南泰悦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天桥区明湖西路1192号 法定代表人:许金金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06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服务. 济南信豪、泰悦集团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 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标的名称:东都项目资产.

2、标的资产情况 东都项目资产包括历城国用 ( 2011)第0500078号地块和历城国用 ( 2011)第0500079号地块区域内济南信豪 拥有所有权的地上建筑物中未出售的房产、地下设施、车位. 其中可售住宅面积为13,964.96平方米,可售写字楼面 积为14,624.34平方米,可售商铺面积为9,854.05平方米,可售公寓面积为44,397.78平方米,可售储藏室面积为5, 870.9平方米,可售车位 ( 有产权)602个,可售车位 ( 无法办理产权)为930个.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商业2051年9 月29日;

住宅2081年10月12日.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包括泰悦集团经过司法拍卖获得的原属于济南信豪所有的房产,共计42套房产. 截止 本公告披露日,此42套房产并未办理网签、购房备案等手续,所以42套房产产权证记载的产权所有人仍为济南信豪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是否存在或有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都项目部分资产已经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尚处于 抵押登记状态的资产统计情况表如下: 序号 用途 套数 建筑面积 ( O)

1 公寓

958 42581.36

2 写字楼

35 14624.34

3 住宅

102 13690.54

4 商业店铺

13 7831.68

5 储藏间

516 5864.12 根据 《 东都项目资产收购协议》的安排,济南信豪与锦兴置业分三次签订对应东都项目资产的 《 商品房买卖合 同》.济南信豪需在收到每一次价款后十日内解除与该次付款相应的目标资产的抵押,并在解除抵押手续后十日内 签订与该次付款相应金额房屋的 《 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网签手续 ( 住宅部分另行约定). 交易标的除上述抵押事项外,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闽中兴 估字 ( 2017)第014号估值报告,本次评估采用了市场法对东都项目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了估值,在满足报告中全 部假设和前提、限制条件的基础上,经估值后,东都项目资产于估值基准日2016年12月31日估值结果为101,709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收购事项所涉评估对象已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选 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具有 公允性. 东都项目位于济南东部核心发展区域,区域配套完善,交通通达性良好. 随着该项目后期改造升级的完成, 有望实现良好收益. 本项目具有较强的投资可行性. 因此,本次交易以东都项目资产的评估值人民币101,709万元 为依据,锦兴置业合计以人民币101,169.748万元购买东都项目资产,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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