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7-09-18

2017 年12 月27 日08:30 至2018 年1月3日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投标 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现金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 标段(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3 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300.0 元/份,售后不退.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 年1月18 日09 时30 分6.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地址: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 叉口向北

50 米路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http://www.xxggzy.cn)、《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延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4 地址: 延津县建设路

142 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513733999 代理机构: 河南中光电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

1394 号1幢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60989201

13653847627 监督部门: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住建局:0373-7106917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2017 年12 月26 日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招标人: 延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 延津县建设路

142 号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3513733999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河南中光电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

1394 号1幢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60989201

13653847627 1.1.4 项目名称 玉湖周边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延津县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含漏项部分). 1.3.2 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每逾期一天罚款人民币伍万元)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符合

第一章招标公告要求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招标文件异议提出 时间 各投标人应将质疑问题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

10 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招标答疑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10.3 招标文件异议答复 时间 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以书面形式(澄清文件)予以答复

6 1.11 分包 不允许(转包、分包均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有编号的补遗书和其 它有效正式函件 2.2.1 澄清或修改招标文 件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 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电汇(转账)单上须标明所投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单位(18000 元/单位) 缴纳账户: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4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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