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7-09-18 |
2 见 《第三次联合国探索与和平利用外层空间会议的报告,
1999 年7月19 日至
30 日, 维也纳》 (联合国出版物,出售品编号:C.00.I.3),
第一章,决议 1.
3 见第 55/2 号决议.
4 灾害 一词是指自然或技术灾害.
5 见第 60/1 号决议,第60 段.
6 《大会正式记录,第六十四届会议,补编第
20 号》(A/64/20).
7 同上,
第二章,D 节;
和A/AC.105/935.
8 见《大会正式记录,第六十四届会议,补编第
20 号》(A/64/20),第
224、226 和227 段. A/RES/64/86
3 5. 又同意法律小组委员会第四十九届会议重新召集其联合国五项外层空 间条约现状和适用情况工作组、外层空间定义和划界有关事项工作组及和平探索 和利用外层空间相关国家立法工作组;
6. 敦促尚未成为关于利用外层空间的国际条约
9 缔约国的国家,考虑依其 国内法批准或加入这些条约,并将这些条约纳入其国内立法;
7. 注意到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科学和技术小组委员会第四十六届会 议继续进行大会第 63/90 号决议为其规定的工作;
10 8. 同意科学和技术小组委员会第四十七届会议上审议委员会建议的项目,
11 同时考虑到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关切的问题;
9. 又同意科学和技术小组委员会第四十七届会议重新召集其全体工作组、 外层空间使用核动力源问题工作组及近地天体工作组;
10. 欢迎科学和技术小组委员会第四十七届会议上根据一项多年工作计划, 开始审议委员会商定的题为 国际空间气象举措
12 和 外层空间活动的长期可 持续性
13 的两个新项目, 11. 满意地欢迎科学和技术小组委员会第四十六届会议通过 《外层空间核动 力源应用安全框架》
14 并经委员会第五十二届会议核可;
12. 注意到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委员会
2009 年4月22 日至
24 日在维 也纳召开的第二十五次会议就《安全框架》达成一致意见,并欢迎科学和技术小 组委员会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就《安全框架》的编制进行的建设性和有效合作,这 是联合国系统内机构间合作的一个成功典范;
9 《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联合国,《条 约汇编》,第610 卷,第8843 号);
《关于援救航天员,送回航天员及送回射入外空之物体之 协定》(联合国,《条约汇编》,第672 卷,第9574 号);
《外空物体所造成损害之国际责任 公约》(联合国,《条约汇编》,第961 卷,第13810 号);
《关于登记射入外层空间物体的公 约》(联合国,《条约汇编》,第1023 卷,第15020 号);
《指导各国在月球和其他天体上活 动的协定》(联合国,《条约汇编》,第1363 卷,第23002 号).
10 见《大会正式记录,第六十四届会议,补编第
20 号》(A/64/20),
第二章,C 节;
和A/AC.105/933.
11 见《大会正式记录,第六十四届会议,补编第
20 号》(A/64/20),第163 和164 段.
12 同上,第155 和164 段;
和A/AC.105/933,附件一,第16 段.
13 见《大会正式记录,第六十四届会议,补编第
20 号》(A/64/20),第161 和164 段.
14 同上,第138 段;
和A/AC.105/934. A/RES/64/86
4 13. 赞赏地注意到一些国家已经通过国家机制自愿采取减少空间碎片措施, 这些措施符合机构间空间碎片协调委员会《减少空间碎片准则》和大会第 62/217 号决议核可的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减少空间碎片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