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7-09-21 |
一、 判 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 155602.4 元并赔偿 利息损失 (利息损失自原告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 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 计算至被告实际付款之日止) ;
二、 本案诉讼费用 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六十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 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 逾期视为放弃举证 权利.开庭审理日期为2019年8月16日9时00 分, 地点为本院芝英人民法庭1号审判庭, 合议庭 组成人员为刘婷婷、 许凌云、 黄老青.逾期将依 法裁判. (2019) 浙0784民初2726号 被告: 陈志良, 男,
1971 年11 月23 日出生, 汉族, 住浙江省永康市石柱镇俞溪头村翠屏路
140 号,公民身份号码:330722197111233216: 原告胡志祖与被告陈 志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诉 讼文书,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 十二条之规定, 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和证据 副本、 开庭传票、 民事裁定书、 应诉通知书、 举证 通知书、 判后答疑告知书.原告诉讼请求:
一、 判 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
10 万元并支付利 息 (利息从
2016 年5月3日起按月利率 2%计算 至款清之日止) ;
二、 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 举 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开庭时间 为2019 年8月23 日9时40 分, 合议庭组成人员 应晓霞、 倪振星、 任更生, 开庭地点为永康市人民 法院石柱法庭一号审判庭.逾期无正当理由未 到庭, 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2019) 浙0784民初2844号 方江震 (住浙江省永康市龙山镇四路口上村 鹅峰路129 号, 公民身份号码:330722197910135719) 、 金华市邵万生泰康 食品有限公司, 住所地: 浙江省永康市城西新区 花川区块银桂南路
36 号) :原告杨晨与被告方江 震、 金华市邵万生泰康食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 纷一案, 因你们下落不明,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应诉通知书、 起诉状和证据副本、 开庭传票、 民事 裁定书 (转程序) 、 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 举证通 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 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 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六十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 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十五日和三十日.开庭审理时间为
2019 年8月27日9时30分, 开庭地点为本院第8号审判庭 (东门4楼) .逾期不来应诉, 本院将依法判决. (2019) 浙0784民初2898号 卢志骏 (住浙江省永康市江南街道麻车头村 勤常里7号,公民身份号码:330723199010122395) : 本院受理徐挺与卢 志骏、 陈妙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因你下落不明, 现依法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 起诉状和证据副 本、 开庭传票、 民事裁定书 (转程序) 、 合议庭组成 人员告知书、 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 权利 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六十 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 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开 庭审理时间为
2019 年8月26 日9时30 分, 开庭 地点为本院8号审判庭 (东门4楼) .逾期不来应 诉, 本院将依法判决. (2019) 浙0784民初2936号 孟双全、 永康市鑫嘉进出口有限公司: 本院 受理原告杨维丽与被告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现 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 起诉状、 证据副 本、 开庭传票、 民事裁定书等材料, 自公告之日起 满60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 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