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7-10-17

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 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 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的, 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 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 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六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 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 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 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七条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 陕西大唐燃气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7 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 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 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 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的利益.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 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 公司积极采取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 他资源. 公司不得无偿向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

不得以明 显不公平的条件向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

不得向明显 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

不得为明显 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提供担保;

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对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债权或承担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的债务. 公司与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之间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交易,应当严 格按照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 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维护公司资产不被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 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 会应当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警告处分,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应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予以罢免.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