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7-10-23 |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100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14)第420ZA0395 号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股份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
2013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3 年度的合并 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福星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 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 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 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 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 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 总体列报.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 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福星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福星股份公司
2013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201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O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度(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9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或 公司 )是一家在湖北省注册的 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 年3月10 日经湖北省体改委鄂改(1993)16 号文批准,以定向 募集方式设立,并经湖北省汉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 号:4200001000087.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总部位于湖北省汉川市沉湖镇福星街
1 号.法定代表人:谭功炎.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1999)54 号文批准,本公司于
1999 年5月26 日采用上网发 行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5,500 万股,同年
6 月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股票发行成功后,本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20,515 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