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7-11-05

2 价工作.接受委托后(委托书详见附件1),我单位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 勘察、收集资料.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项目不属于国 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国家航空产业基地(一期)范围内.2007 年1月,取得了西安市环 境保护局《关于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一期)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 及环境保护规划的审查意见》 (市环发【2017】11 号).国家航空产业基地(一期) 规划按照三大组团、 五大功能区规划布局. 自东向西的三大组团分别为东部工业区、 中部核心区、西部研发区;

五大功能区为居住生活区、核心区、工业区、研发区、 教育区.其中工业区是基地的主体内容之一,包括一类工业和二类工业.本项目属 于二类工业,位于国家航空产业基地(一期)工业区(规划图见附图 3),符合国 家航空产业基地(一期)用地规划要求.本项目已取得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 业基地管理委员会关于陕西瑞格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研发制造项目入区 的批复(西航空发【2018】154 号),具体见附件 2. (3)选址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租用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航空四路

25 号陕西赛德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 1#厂房进行生产.拟建厂址属于工业聚集地,所在厂区的公共辅助设 施齐全且已全部建设完成开始运行,项目选址附近无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分布,也 不涉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 区域.本项目为租赁已建成厂房,施工期已经完成,故本次只评价营运期对环境的 影响,在采取相应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行期间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因此,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后,项目的建设 和运行不会对外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从满足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分析,选址可行. (4)依托性分析 本项目租用陕西德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 1#厂房, 《陕西德赛新材料科技

3 有限公司无机高分子聚合材料及其系列制品项目》已取得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阎良国 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分局的环评批复(市环航空批复【2008】04 号),具体见附 件3.现有厂区供电和给水系统完善,可保障项目生产运营供电和用水.本项目生 活污水排入现有 12m3 化粪池进行处理,该化粪池与厂区东侧 4F 办公楼共同使用, 该办公楼设计使用人数为

250 人, 办公楼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7.0m3 /d, 本项目生活污 水的排放量为 1.26m3 /d,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 8.26m3 /d,故已有 12m3 的化粪池可以 完全接纳本项目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污水管网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 政管网,最终排入阎良区污水处理厂,故可满足本项目的生产运营.

三、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 项目名称:汽车零部件研发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陕西瑞格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航空四路

25 号1#厂房 总投资:3000 万元. 项目占地: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3000m2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汽车零部件研发制造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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