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7-11-30 |
2、毛利及构成 报告期内,环境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金额:万元,比例:%) : 天禾律师事务所 国通管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6-1-3-7 类别
2014 年2013 年2012 年2011 年 毛利 比例 毛利 比例 毛利 比例 毛利 比例 制冷试验装置 7,580.31 64.00% 7,317.29 70.94% 6,695.10 73.33% 3,694.97 44.69% 污水处理设备 667.17 5.63% 114.76 1.11% -113.11 -1.24% 74.06 0.90% 其他非标流体 机械设备 2,524.50 21.31% 2,146.85 20.81% 1,634.23 17.90% 2,873.48 34.75% 标准流体机械 产品 811.03 6.85% 729.38 7.07% 657.83 7.21% 1,253.82 15.16% 其他 261.60 2.21% 6.52 0.06% 255.50 2.80% 372.58 4.51% 合计 11,844.60 100% 10,314.81 100.00% 9,129.55 100.00% 8,268.91 100.00% 根据上述财务数据, 环境公司最近四年污水处理设备业务收入占其全部业务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88%、3.82%、9.66%和11.64%,毛利占比分别为 0.90%、 -1.24%、1.11%和5.63%. 根据环境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状况,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污水处理业务 并非环境公司的主要收入与利润来源, 环境公司与合肥院之间关于污水处理业务 的关联交易并不影响环境公司的独立运作能力.
(二)环境公司开展污水处理业务在实践中受两方面因素的制约,一方面为 历史业绩状况,这是招标单位更为看重的因素;
另一方面是根据招标方需求而产 生的资质的要求.仅就环境公司开展的污水处理设备成套业务而言,该业务无法 定资质要求,环境公司具有独立承接污水处理设备成套业务的人员、设备和技术 能力,在不考虑历史业绩影响的情况下,能够独立承接并签署业务合同,并独立 完成该等业务;
但当招标方将污水处理设备成套业务与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务整 体招标时,就需要投标方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由于上述因素的制约, 在某些对历史业绩有特别要求或者整体招标的项目的 投标过程中,只能采取合肥院先参与投标或者由合肥院与环境公司联合投标、中 标后再采取分包方式由环境公司承担设备成套业务, 由此导致环境公司与合肥院 之间发生关于污水处理业务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2012 年5月资产、业务划转后环境公司逐步开始独立承接部分 天禾律师事务所 国通管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6-1-3-8 污水处理设备成套业务,至2014 年环境公司独立承接污水处理设备成套业务收 入达到 967.22 万元,占同期全部污水处理设备成套业务收入的 20.34%,环境公 司独立承接业务能力逐步增强. 报告期内环境公司独立承接的污水处理项目如下 (金额:元) : 项目 金额 对方单位 收入确认年度 长丰污水处理厂(一期)深度处 理工程设备供货 4,159,591.45 合肥建工集团 有限公司
2012 青阳县城南水厂给水建设工程 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 6,581,196.58 广州杰赛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4 莱阳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 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2,982,905.98 莱阳市污水处 理厂
2014 长丰污水处理厂(一期)深度处 理工程设备供货 108,171.18 合肥建工集团 有限公司
2014
(三)就环境公司申请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事宜,根据安徽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
2015 年3月31 日出具的《受理函》 ,该申请事项预计可在
2015 年二季度完成审批工作. 根据环境公司提供的资料, 报告期内环境公司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投标取得的污水处理设备成套业务(包括间接通过合肥院招标取得的业务)收 入占该类业务总收入的 46%.为进一步减少因历史业绩原因对环境公司独立承接 业务产生的影响,环境公司已取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