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7-12-16 |
(b)法例或本公司章程细则规定本公司 下届股东周年大会须予举行之期限届满之日;
或(c)股东於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撤回或修订该等授权之 日 (以较早者为准) 止期间任何时间,(i)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於该等决议案通过当日之已发行 股份总额之20%之股份;
(ii)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包括本公司根夯厥谌 (定义见下文) 所购回之 额外股份 ((i)及(ii)所述之授权统称为 「发行授权」 ) ;
及(iii)购回 (其中包括) 於联交所购回股份总额不超 过本公司於有关决议案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总额10%之股份 ( 「购回授权」 ) .有关发行授权及购回授权, 董事谨表明并无即时计划根泄厥谌ǚ⑿腥魏涡鹿煞莼蚬夯厝魏喂煞. 於最后可行日期,本公司之已发行股数为165,836,792股.按该股数为基准计算 (并假设最后可行 日期以后至该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止再无发行股份及购回股份) ,董事将获授权配发、发行及处理最多不 超过33,167,358之股份 (不包括根夯厥谌ㄋ夯刂钔夤煞) 及购回最多不超过16,583,679之股份. 本通函附录一载有上市规则第10章规定提供所需资料之说明函件,以便向股东提供所有合理必要 的资料,令彼等就是否投票赞成或反对批准购回授权 (亦构成公司条例第239(2)条所规定之备忘录) 之普 通决议案作出知情决定. 采纳新订章程细则 为更新现有章程细则并确保与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日开始生效之新公司条例,以及於二零一四年 七月一日开始生效之上市规则之修订一致,特此提呈对章程细则作出若干修订.同时提呈章程细则内其 他对日常运作之修订,以改善其清晰度及可阅读性.就彼等重大修订而言,董事会提呈采纳新订章程细 则,其结合所有此前及提呈之修订,并於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相关特别决议案当日取代现有章程细则. 董事会函件―5―采纳新订章程细则之说明函件载於本通函附录三内.新订章程细则中英文版本的全文载於本公司 网站www.ygmtrading.com.新订章程细则副本亦可於本通函日期至股东周年大会之日期间任何营业日 (星期六除外) 的一般办公时间内在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查阅,地址为香港九龙新蒲岗大有街22号.请注 意提呈之新订章程细则中文译本仅供参考.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义,则概以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