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7-31 |
2019 年4月目录
1、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废水处理工艺选择与水质控制
2
5、废水循环利用技术要求
4
6、废水循环利用管理
4
7、取样与监测
5 1
1、范围 1.1 本标准适用于矿产铅冶炼厂的废水循环利用技术规范. 再生铅的综 合节水技术规范可参照执行. 1.2 本标准内容包括铅冶炼企业废水的排放控制与水质控制、 废水循环 利用技术要求、废水循环利用管理以及取样与监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25466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576 工业锅炉水质 GB/T50050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GBT19923-2005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T
6920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13200 水质 浊度的测定 GB/T7477 水质 钙和镁总量的测定 GB/T16488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 GB/T
7484 水质 氯化物的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 GB/T
11896 水质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7475 水质 铜、锌、铅、镉的测定 原子吸收分光光谱法 HJ537-2009 水质 氨氮的测定蒸馏-中和滴定法 GB/T7485 水质 总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T7468 水质 总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BAT-7 铅冶炼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3.1 工业废水 指铅冶炼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悬浮物及重金属污染物的废水. 3.2 污酸 污酸指制酸系统烟气洗涤净化过程产生的废酸.
2 3.3 再生水 是指废水经适当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满足某种使 用功能要求,可以进行再次使用的水. 3.4 工业用水水源 指锅炉补给水、工艺与产品用水、冷却用水、洗涤用水水源.作为锅 炉补给水的水源,尚需再进行软化除盐等处理;
作为工艺与产品用水的水 源,根据回用实验或参照相关行业或产品的水质指标,可以直接使用或补 充处理后再使用;
作为冷却用水、洗涤用水水源参照相关的水质指标,可 以直接使用或补充处理后再用. 3.5 新鲜水 工厂使用的城市自来水或工厂自备水源水. 3.6 冲渣水 指火法冶炼中产生的熔融态炉渣进行水淬冷却时产生的废水. 3.7 循环冷却水 生产过程中冷却冶炼炉窑等设备或物料使用的水,可分为间接冷却水 和直接冷却水.间接冷却水是指通过传热设备间接冷却炉体、机械设备、 物料(如循环酸)使用的水;
直接冷却水是指直接和被冷却介质(如炉渣) 接触的用水.循环冷却水中的污染物较少,可直接循环使用或经简单处理 后循环使用.
4、废水处理工艺选择与水质控制 4.1 铅冶炼企业应根据生产车间排放废水水质的特点,选择有利于再生水作 为中水回用的废水处理工艺,铅冶炼废水主要处理工艺及再生水用途见表 1. 表1铅冶炼废水主要处理工艺及再生水用途 废水种类 来源及特征 处理方法 再生水用途 炉窑设备冷却水 冷却冶炼炉窑等设备产生, 废水排放量大,约占总水量 的40%,基本无污染物. 冷却塔 冷却后回用 烟气净化废水 (污酸) 对冶炼、制酸等烟气进行洗 涤所产生的废水,废水排放 量较大,含有酸、重金属离 子(铅、锌、砷、镉、铜、 汞等)和非金属化合物 进污酸污水处理站, 可采用硫化物法+石 灰中和法(包括高浓 度泥浆法)处理;
石 灰中和(包括高浓度 泥浆法) +铁盐 (铝盐) 回用于烟气洗 涤、冲渣,剩余 水去综合废水处 理站
3 法等处理工艺 水淬渣水(冲渣 水) 火法冶炼中产生的熔融态炉 渣进行水淬冷却时产生的废 水,含有炉渣微粒及少量重 金属离子等 沉淀或沉淀+过滤等 处理工艺 回用于冲渣 冲洗废水 冲洗设备、地板、滤料等所 产生的废水,包括电解或其 他工艺操作中因泄漏而产生 的废液,含重金属(铅、锌、 砷、镉、铜、汞等)和酸 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站 初期雨水 冶炼厂区 15mm 的初期雨 水,含重金属 ( 铅、锌、 砷、镉、铜、汞等 ) 收集后沉淀回用,或 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站 综合废水 污酸站出水、冲洗废水以及 部分初期雨水 石灰中和(包括高浓 度泥浆法)+铁盐(铝盐) +过滤+膜深度 (生 物制剂)等处理工艺 膜深度处理后产 水回用于设备冷 却,浓水用于冲 渣4.2 废水经处理后应采用分质回用方式循环利用,以提高废水循环利用率, 不能实现全部回收利用需外排的, 应符合 GB25466 和相关地方排放标准的规定, 废水经处理后产出的再生水采用中水回用方式用做不同类别的工业用水水源时, 其水质基本控制指标限值应满足表
2 要求. 表2废水经处理后产出的再生水用作为不同类别工业用水水源水质指标限值 (mg/L,pH 除外) 序号控制项目 冷却用水 洗涤用水 锅炉补给 水工艺用水直接冷却水 间接冷却水 1. pH 6.5~9.0 6.5~9.0 6.5~9.0 6.5~8.5 6.5~8.5 2. 悬浮物≤ - -
100 5
50 3. 浊度(NTU)≤ -
10 -
2 - 4. 总硬度(以CaCO3 计)≤ -
300 300 0.003
300 5. 氨氮(以N计)≤ - 8.0 - - 8.0 6. 石油类≤ - 5.0 - 1.0 5.0 7. 氯化物≤ -
200 200
100 200 8. 氟化物≤ - - -
8 8 9. 总Fe≤ -
2 - 0.3 - 10. Cu≤ 0.5 0.5 0.5 0.1 0.5 11. Pb≤ 0.5 0.5 0.5 0.5 0.5 12. Zn≤ 1.5 1.5 1.5 1.0 1.5 13. Cd≤ 0.05 0.05 0.05 0.03 0.05 14. As≤ 0.3 0.3 0.3 0.1 0.3 15. Hg≤ 0.03 0.03 0.03 0.005 0.03
4
5、废水循环利用技术要求 5.1 废水循环利用应遵循分级回收利用和分质回用原则,生产废水经集中收 集处理后产出再生水应根据不同用水设施要求实现梯级利用和分质回用. 5.2 石灰中和法和石灰中和+铁盐法产出的再生水在作为中水回用时, 应加入 适量的缓蚀阻垢剂减缓在输送和使用过程中对管道和设备的结垢和腐蚀作用. 5.3 再生水用作冷却用水(包括直流冷却水和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 水) 、洗涤用水时,一般达到表
2 中所列的控制指标后可以直接使用.必要时也 可对再生水进行补充处理或与新鲜水混合使用. 5.4 再生水用作锅炉补给水水源时,达到表
2 中所列的控制指标后尚不能直 接补给锅炉,应根据锅炉工况,对水源水再进行软化、除盐等处理 ,直至满足 相应工况的锅炉水质标准.对于低压锅炉,水质应达到 GB
1576 的要求;
对于 中压锅炉,水质应达到 GB/T12145 锅炉补给水水质的要求;
对于热水热力网和 热采锅炉,水质应达到相关行业标准. 5.5 再生水用作工艺与产品用水水源时,达到表
2 中所列的控制指标后,尚 应根据不同生产工艺或不同产品的具体情况, 通过再生利用试验或者相似经验证 明可行时, 工业用户可以直接使用;
当表
2 中所列水质不能满足供水水质指标要 求,而又无再生利用经验可借鉴时,则需要对再生水作补充处理试验,直至达到 相关工艺与产品的供水水质指标要求. 5.6 当再生水用作工业冷却时,循环冷却水系统监测管理参照 GB50050 的规 定执行.
6、废水循环利用管理 6.1 使用再生水的工业用户,应进行再生水的用水管理,包括水质稳定、水 质水量与用水设备监测控制等工作. 6.2 工业用户内再生水管道要按规定涂有与新鲜水管道相区别的颜色,并标 注"再生水"字样. 6.3 再生水管道用水点处要有"禁止饮用"标志,防止误饮误用. 6.4 再生水的输配水系统应建成独立的系统,不可与原水管道相串联,可新
5 建回水管道,也可利用原有给水管道输配回水. 6.5 对于内循环系统,由于冷却水和炉体或管道直接接触,应选用软化水作 为补充水,系统管道内衬需做防腐处理,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定期定量加入缓蚀 剂、杀菌剂等来保证水质要求. 6.5 外循环冷却系统的补水水源可直接选用地表水源或地下水源,需定期加 入阻垢剂、缓蚀剂、杀菌剂来对运行中的水质进行处理.并定期检验循环水水质 使其达到循环冷却水的水质指标.
7、取样与监测 7.1 再生水取样监测点应设在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再生水贮水池,并制定监测 计划定期对再生水水质进行取样监测分析,以满足再生回用水水质要求. 7.2 监测分析方法按表
3 或国家认定的替代方法、等效方法执行. 表3废水水质测定方法 序号 项目 测定方法 方法标准编号
1 pH 值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 2 浊度(NTU) 浊度的测定 GB/T
13200 3 总硬度(以CaCO3 计) EDTANa2 滴定法 GB/T7477
4 氨氮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537-2009
5 石油类 红外光度法 GB/T16488
6 氯化物 硝酸银滴定法 GB/T
7484 7 氟化物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1896 8 Cu 分光光度法 HJ
486、HJ
485、GB/T7475
9 Pb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双硫腙分光 光度法 GB/T
7475、GB/T7470
10 Zn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双硫腙分光 光度法 GB/T
7475、GB/T7471
11 Cd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双硫腙分光 光度法 GB/T
7475、GB/T7471
12 As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 法GB/T7485
13 Hg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