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7-12-20 |
供应商有义务保 证项目的完整性,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因缺少设备、配件或服务导致采购人设备无 法正常运行,供应商须承诺免费提供.
二、电子报价文件组成
1、封面
2、报价一览表;
3、电子报价表;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证明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除银行、 保险、 石油石化、 电力、 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投标);
6、同货物型号一致的产品手册、宣传彩页、说明书或官方网站截图等能表 明所投货物的配置、性能、参数的相关证明材料;
7、方案详细说明(如果有);
8、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或说明(如果有).
7 注:报价一览表与电子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三、电子报价文件制作、加密及解密
1、供应商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本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电 子报价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CA 锁)电子签章并加 密的报价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 CA 锁).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 以对其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 但以报价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 传的报价文件为有效报价文件. 报价响应截止时间以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显示的时间为 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报价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2、第一次解密:报价供应商须在规定的远程解密电子报价文件时间内完成 其电子报价文件的解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解密的电子报价文件视为 无效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第二次解密:供应商远程解密电子报价文件时间截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 人员进行二次解密,解密成功后系统自动记录开标过程,进入评审阶段.
3、项目评审中,电子报价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电子报价文件 做进一步的评审,并作无效报价处理: (1)电子报价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电子报价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电子报价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供应商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
(5)电子报价文件未按本询价通知书的规定签章的;
(6)本询价通知书规定不允许投报进口产品而提供进口产品的;
(7)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且无有效变更证明的;
(8)电子报价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9)电子报价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本询价通知书要求的;
(10)询价小组认定的其他无效报价情形. 其中,存在上述第(8)条情形的,将被认定为串通报价行为,且不得参加 该采购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四、评审
1、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
8 家不少于三分之二.参与过本项目的论证专家不作为评审专家参加评审,采购人 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审.
2、综合评审: (1)询价小组对供应商实行 资格后审 ,按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资格要 求对其进行审查和核实,如不一致,该供应商须在电子报价文件中说明并补充提 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否则应按无效报价处理. (2)询价小组应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3)评审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以价格为主要因素,在符合采购需求、 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 询价小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三名成交候选 供应商,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时最低报价相同的以技术指标最优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4)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 5%幅度的价格扣除,未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的不予扣除. (5)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执行,给予 8%幅度的价 格扣除,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扣除. (6)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 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给予 6%幅度的价格扣除,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