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8-01-02
1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133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南依玛谢夫 油气区块项目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国际市场形势复杂、项目实际商业开采成本较高,短期内经济价值 难以有效实现、投资风险逐步加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经审慎考虑,拟终止哈萨 克斯坦共和国南依玛谢夫油气田项目(以下简称"哈国南依玛谢夫项目" )的投 资. ?目前,公司其他各生产经营项目运行情况正常, 哈国南依玛谢夫项目仍处 于风险勘探期间,未产生收入.本次项目终止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实质 性影响,对当期损益影响在可控范围内.该项目终止有利于公司有效控制投资风 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石油") 通知,其于荷兰成立的控股子公司 Volga Petroleum B.V.(以下简称"Volga" ) 于2018 年12 月7日召开了股东会且形成决议,基于国际市场形势复杂、项目实 际商业开采成本较高,短期内经济价值难以有效实现、投资风险逐步加大等诸多 因素的影响,经审慎考虑,拟终止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南依玛谢夫油气田项目(以 下简称"哈国南依玛谢夫项目" )的投资.项目确定终止后由广汇石油及其所属 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程序.

一、项目前期情况回顾

2011 年,为了继续扩大公司在石油、天然气行业拥有的资源量,公司与相关 权益所有方签署了收购哈国南依玛谢夫项目的备忘录. 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八次 会议和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哈萨克斯坦共和

2 国南依玛谢夫油气区块 51%权益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2-

004、005 号 公告) .

2012 年10 月,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 Volga 拟出资

2 亿美元以增资入股的方 式取得 Foren associates B.V.(以下简称"Foren" )的56%股权,以取得其持 有Alga CaspiGas LLP(以下简称"ACG" )的56%股权,从而间接拥有哈萨克斯 坦南依玛谢夫油气区块的 56%权益. 公司【2012】005 号公告已明确披露: "区块位于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国界边 缘阿特劳地区的滨里海盆地,包括区块 XXVII-4(部分) 、5(部分) 、XXVIII-4 (部分) 、5(部分)和6(部分)区块,合同区西部边缘紧邻哈俄边境,南部紧 邻里海海岸.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在盆地以及圈闭地质资料基础上,根据三维 地震资料,对该区块的资源量进行了估算,并出具了《哈萨克斯坦南依玛谢夫区 块勘探综合评价研究》 ,认为南依玛谢夫勘探区域或合同区域有很好的勘探潜力. 南依玛谢夫油气项目位于哈萨克斯坦西部阿特劳州滨里海盆地,里海北边, 毗邻俄罗斯边境,合同区块总面积1,272.6kO.盐下储层风险前总资源量为:保 守资源量1102.6*108 m3 天然气, 2286*104 t油 (当量) ;

最佳资源量;

1922.5*108 m3 天然气,

8000 (平均) *104 t油 (当量) ;

乐观资源量2862.15*108 m3 天然气,

13714 *104 t油 (当量) . 盐上储层风险前总资源量为: 保守资源量5127*104 t油 (当量) , 最佳资源量6375*104 t油(当量) ,乐观资源量7624*104 t油(当量) (具体内容 详见2012-005号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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