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8-01-23 |
七、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7月17 日9:00;
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性文件 恕不接受.
八、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河南共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新乡市和平路南段
176 号)
九、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 《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注意查看.
十、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人民政府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游览路 联系人:刘万恺 联系
电话:13353738333 代理机构:河南共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和平路南段
176 号 联系人:刘星举 联系
电话:18637388288 十
一、监督部门: 凤泉区财政局:0373-3918272
2018 年7月11 日4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谈判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采购人 名称: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人民政府 地址:新乡市凤泉区游览路 联系人:刘万恺 联系
电话:13353738333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共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和平路南段
176 号 联系人:刘星举 联系
电话:18637388288 1.1.4 项目名称 新乡市凤泉区潞王坟乡前郭柳村文体广场项目 1.1.5 建设地点 凤泉区潞王坟乡前郭柳村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工程内容 详见谈判公告 1.3.2 施工工期
30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 详见谈判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若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通知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将予以答 复1.10.2 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开标前
3 个工作日 2.1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 料 工程量清单及采购人发出的书面答疑或补充文件. 2.2.1 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文 件的截止时间 同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2.2 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及地点 详见谈判公告
5 3.3.1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竞争性谈判报价截止时间后
60 日3.4 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 元)
2、交纳形式:供应商须选用电汇或转帐支票形式提交谈判保证 金;
3、 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 3.5 签字或盖章要求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盖章 是指加盖 投标单位公章;
签字 是指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理人亲笔签署全名,不得用签字章代替. 3.6.4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壹份副本 肆份,并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电子文档一 套(电子文档为 U 盘形式,电子文档应包含响应文件所有内容, 文件应为 word 格式,且确保无病毒感染,并能正常使用,电子 文档上应注明项目编号、工程名称及供应商名称. 4.1.1 响应文件装订 装订必须采用左侧无线胶订,不得采用活页或可拆卸的装订, 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1.2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 响应文件在
2018 年月日时9:00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详见谈判公告 4.2.3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5.1 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谈判地点: 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1 履约保证金 无8.1 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18 万元 注: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采购预算价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1 代理服务费 人民币:2500 元整,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支付. 9.2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后, 经验收合格, 结合审计结果支付合同价款的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