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2018-02-06
1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2017 年招聘教职员公告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是

1998 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辽宁省第一所以 职 业技术学院 命名的综合性公办高职院校.

学院位于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校 区占地面积

29 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 14.9 万平方米, 教学仪器设备值

9000 余万 元,馆藏图书

50 万册. 追根溯源,学院至今已走过了四十七个春秋.现设九个分院(系) ,开设

22 个全日制高职专科专业,分三大专业集群,即石油化工业类、能源装备制 造业类、现代服务业类,涵盖了理、工、农、医、经等专业.现为辽宁省职 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单位.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

500 人,其中专任教师

341 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 级职称教师

161 人,专业课中 双师 素质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为 84.5%, 拥有

179 人次省、市、院级专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2 个省级优秀教 学团队,2 个辽宁省品牌专业,3 个辽宁省示范专业,4 门辽宁省精品课程,2 项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项目,

2 个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 建设项目,2 个辽宁省财政支持的创新型实训基地项目,4 个省级质量提升计 划项目等.近年来,学院教师先后在国家、省立项

60 余项科研课题,获得省、 市级教研成果奖和自然科学成果奖

30 余项.2016 年学院开展了 以能力为本 位 的项目化课程改革,2017 年进一步与德国国际教育机构(GIZ)开展职业 教育双元培育合作,开启了国际化办学新航程.

2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

6943 人,成人教育

2200 余人,为盘锦地方经济的 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 现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教职员,护理专业可面向高校及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的数量和岗位要求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2017 年招聘教职员计划表》 .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职业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 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 作及办公能力,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4.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专业技能良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 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专业对口;

6.2017 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者;

海外 院校毕业生须在

2017 年7月底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应在

2017 年7月底毕 业或认证者须提供院校证明或使馆证明;

护理专业可放宽至

35 周岁以下 (1982 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生.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

3 查清或正在接受相关调查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 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 等严重违反制度规定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 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信息发布 通过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盘锦教育信息网、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官网及相关高校就业网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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