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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 年(伯尔尼)通过 并于
1972 年(巴黎)修订的《万国版权公约》之条款的保护.自那时以来,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日内瓦)已经扩大了这一版权,以包括电子形式和虚 拟形式的知识产权.必须获得许可而且通常需要签订版税协议方能使用原 子能机构印刷形式和电子形式出版物中所载全部或部分内容.欢迎有关非 商业性翻印和翻译的建议并将在个案基础上予以考虑.询问事宜应通过电 子邮件地址 [email protected] 发至原子能机构出版科或按以下地 址邮寄: Sales and Promotion Unit, Publishing Section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 Wagramer Stras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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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ttp://www.iaea.org/books ? 国际原子能机构・2006 年 国际原子能机构印制
2006 年3月・奥地利 核电厂安全分析报告的格式和内容 国际原子能机构,奥地利,2006 年3月STI/PUB/1185 ISBN 92-0-502306-X ISSN 1020-5853 序总干事穆罕默德・埃尔巴拉迪 国际原子能机构《规约》授权原子能机构制定旨在保护健康及尽量减 少对生命与财产的危险的安全标准.原子能机构必须使这些标准适用于其 本身的工作,而且各国通过其对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管规定能够适用这 些标准.原子能机构对这样的一整套安全标准定期进行审查并协助实施这 些安全标准已经成为全球安全体制的一个关键要素. 在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原子能机构开始对其安全标准计划进行大检 查,包括修改监督委员会的结构和确定旨在更新整套标准的系统方案.已 经形成的新标准具有高水准并且反映成员国的最佳实践.在安全标准委员 会的协助下,原子能机构正在努力促进全球对其安全标准的认可和使用. 诚然,只有对这些安全标准在实践中加以适当应用,它们才会是有效 的.原子能机构的安全服务――其范围包括工程安全、运行安全、辐射安 全、运输安全和废物安全,直至监管事项和组织中的安全文化――协助成 员国适用安全标准和评价其有效性.这些安全服务能够有助于共享真知灼 见,因此,我继续促请所有成员国都能利用这些服务. 监管核安全和辐射安全是一项国家责任.目前,许多成员国已经决定 采用原子能机构的安全标准,以便在其国家条例中使用.对于各种国际安 全公约缔约国而言,原子能机构的安全标准提供了确保有效履行这些公约 所规定之义务的一致和可靠的手段.世界各地的设计者、制造者和营运者 也适用这些标准,以加强电力生产、医学、工业、农业、研究和教育领域 的核安全和辐射安全. 原子能机构认真看待世界各地用户和监管者正在经历的挑战,这就是 确保世界范围内的核材料和辐射源在使用中的高水平安全.必须以安全的 方式管理核材料和辐射源的持续利用以造福于全人类,原子能机构安全标 准的目的正是要促进实现这一目标. 编者按如果列入附录,该附录可被视为标准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 有与主文本相同的地位.如果列入附件、脚注和文献目录,它们可被用来 为用户提供可能是有用的补充信息或实例. 英文文本系权威性文本. 援引其他组织的标准不应被解释为国际原子能机构认可这些标准. 国际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 通过国际标准实现安全 虽然安全是国家的责任,但是国际安全标准和安全方案可以促进协调 一致,有助于确保核和辐射相关技术的安全使用,并有利于国际技术合作 和贸易. 安全标准也为各国履行其国际义务提供支持.一项一般的国际义务是 一国不得从事可对另一国造成损害的活动.在国际安全相关公约中为缔约 国规定了更具体的义务.经国际商定的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为各国表明其 本国正在履行这些义务提供了依据. 原子能机构的标准 原子能机构的安全标准享有原子能机构《规约》确定的地位.该《规约》授权原子能机构制定适合于核和辐射相关设施和活动的安全标准并规 定适用这些标准. 安全标准反映了有关保护人类和环境的高水平安全在构成要素方面的 国际共识. 这些安全标准以原子能机构安全标准丛书的形式印发,该丛书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