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8-02-14

(4)磋商响应文件须采用书面方式,采用电子响应文件的,如光盘、软盘等形式, 须同时提供书面响应文件;

使用电报、电话投标一概不予接受. 5.磋商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供应商应在

2019 年1月3日17:00 分前 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所有要 求.逾期提出异议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 当方式予以澄清,招标代理机构将澄清内容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 应商. 6.报价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采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报价一律使用人民 币,以 元 为单位;

投标报价包括工程编制费、人工费、差旅费、税金等全部相关费用. 7.磋商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叁万元整($:30000.00 元) 7.2 保证金收款单位: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 保证金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行 -

8 - 7.4 保证金银行账号:38110121050000091 7.5 汇入行行号:313707038115(此行号用于汇款时查询准确的开户行) 7.6 联系

电话:0859-

3121501、0859-3120952 (注:保证金到账情况以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导出并经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分 行盖章确认的数据为准,保证金未缴纳到指定账户、未从基本户转出或到账截止时间后到 账的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7.7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统一退还,未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在

5 个工作日内上传采购合同扫描件 到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系统上,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合同 扫描件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时实行 原路 返回 方式. 7.8 投标人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1)开标后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2)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 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8.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 年01 月08 日14 :10 时 地点: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9.1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 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应按照

第七篇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 写和装订. 9.2 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9.2.1 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 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正本一本、副本肆本)的表格和文件均须编码打印,按A4 幅面胶装成册,在响应文件封面右上角注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 9.2.2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 -

9 - 在响应文件正本中,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六章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 其规定签字、盖章. 9.2.3 若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错误之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 章或者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9.2.4 电报、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9.3 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按顺序编制页码分别胶装成册,统一密封在一个袋内.包 封袋标记必须标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