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8-02-19 |
1、未中标的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下达退还 保证金的书面通知,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到退款通知 后向供应商全额无息退还.
2、中标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下达退还 保证金的书面通知,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到退款通知 向供应商全额无息退还.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 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 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 二十四 开标时间 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8 年5月15 日15 时3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二十五 评标委员会 构成 由采购人代表
1 人和敦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 抽取的专家
4 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为
5 人单数. 二十六 投标报价范 围及说明
1、报价:指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货物自身价款、人工费、 税费、 运费、 安装费、 保修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敦煌市立天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7
2、本项目总报价是指按照《招标文件》中 招标内容 内 的数量报价的总合计价.
3、总价格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采购及相关伴随服 务等全过程的全部费用. 二十七 投标报价 货币 人民币 二十八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二十九 资格审查 资格预审 √ 资格后审 三十 政府采购政 策支持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折扣 三十一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三十二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投标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 √ 另行收取 金额:中标金额的 5% 收取方式: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支付. 备注: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及服务问题,采购人向中标供 应商无息退还 50%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满两年,无质量及 服务问题, 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退还剩余 50%的履约保证金. 三十三 验收 中标人及建设完工时, 由采购人依据合同组织验收, 货物 (设备) 使用和运行正常、 无质量问题, 采购人应签署 《验收单》 . 三十四 投标语言 中文 三十五 计量单位 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十六 接收质疑函 的方式 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三十七 政府采购政 策支持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折扣 三十八 代理费缴纳 信息 账户名称:敦煌市立天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甘肃敦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州支行 账号:3714
1012 2000
0454 12 联系
电话:13085968000 三十九 招标代理服 务费及相关 费用 根据国家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收取;
经双方协商,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壹万陆仟 伍佰元整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给敦煌市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