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8-03-11 |
按成本 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0.40 亿元主要是持有哈尔滨三精艾富西药 业有限公司 70%股权和哈药慈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1.13%股权. 请公 司补充披露: (1)判断 GNC 优先股下降趋势为暂时性的依据,未计提 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2)说明将三精艾富西及慈航制药作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核算的会计处理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公告显示,三精艾富西
2015 年开始清算,结合清算进展说明减 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公告显示,2016 年公司将慈航制药转至 持有待售资产,2018 年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结合慈航制药出售 及业绩情况,说明未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及合理性;
(5)请年审会计 师就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7.关于在建工程.年报显示,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余额 1.22 亿元,
6 其中三精女子医院综合楼期末余额 1.20 亿元.该项目期末余额自
2012 年的 1.12 亿元增至
2014 年的 1.20 亿元,后未再变动,但工程 进度自
2012 年起一直处于 85%状态,且2012 年投入超出预算 14%, 至2018 年超出预算达到 22.39%.据人民同泰相关公告,该项目
2008 年开工, 自2014 年起人民同泰与施工方产生建设施工合同纠纷,
2018 年二审判决随后扣划人民同泰 3,255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 合上述项目具体工程进展及诉讼情况, 说明项目投入与工程进度变动 不一致及超出预算原因;
(2)上述工程是否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后续施工安排,是否存在延迟转入固定资产的情况;
(3) 该项目
2014 年计提减值准备 4,142 万元,此后每年计提金额较少.结合该项目历 年计提减值情况,说明计提减值的原因、标准及依据,说明减值准备 计提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4)请年审会计师就上 述问题发表意见. 8.关于现金流量表项目.年报显示,公司现金流量表 收到其他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和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中分 别有往来款金额 1.65 亿元和 5.07 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往来款的具 体情况,包括对象、金额、形成原因及交易对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 关系等. 9.关于开发支出.年报显示,本年度软件开发支出 6,096 万元确 认为无形资产,上年同期仅确认
861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相 关资产的具体情况及核算明细;
(2)上述无形资产确认是否符合公司 会计政策,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
7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10.关于银行承兑汇票.年报显示,2018 年末银行承兑票据为 6.67 亿元,期末终止确认 14.83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本年 度银行承兑票据产生的交易背景、交易对方及票据结算时点;
(2)结 合银行承兑票据的业务模式及是否具有追索权条款, 分别说明本年度 贴现或背书的银行承兑票据是否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会计处理是否符 合 《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
(3)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11.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公允价值的确定.请公司补充披露报 告期内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及是否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其他 12.请公司依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补充说明未披露分部报告的具体 原因.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