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8-03-17 |
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 件已过有效期的, 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 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根据 《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 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有关反洗钱工 作管理事项的通知》 ( 银办发 〔 2016〕110 号)的有关规定, 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 结束后,客户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将停止使用,客户未 在合理期限内更换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应当中止客户办理业务.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于2012 年1月1日起开始 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依照 《 中华人民 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 ( 即第一代身份证),自2013 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根据上述规定,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
一、如果您是个人投资者,您在开户时留存的身份证件是第一代
15 位身份证,或者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请持当前有效的
18 位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 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 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您正常的业务办理.
二、如果您是机构投资者,您在开户时留存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身份证明文件是第一代
15 位身份证、 身份证明文件或相关证照已过有 效期,请持当前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新版证照,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 的机构办理证照、身份证件更新或补全手续. 机构投资者身份证明文件 及相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经当年年检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 以上身份信息的更新工作请务必于
2019 年9月30 日前完成,如逾 期未完成相关信息更新,您的相关业务将可能无法正常办理,特提醒您 予以关注. 及时更新已过期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是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要求,感谢您对上述工作的大力支持.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 热线 400-880-8588 ( 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您也可以登录本公司 网站 www.swsmu.com 了解相关信息. 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5月11 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有效期身份证件或一代身份证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分别于
2018 年3月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8 年4月12 日召开
2018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以内,使用最高额度不 超过
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有保本约 定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购买期 限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