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8-03-17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 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 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 效. 若自基金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届满,本基金不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条件, 则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在基 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 期存款利息. ( 3)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二 、发 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的发售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同时通过直销机构和其他销 售机构销售两种方式公开发售.

2、认购费率 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认购费用不列入 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 项费用. 投资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 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 拟实施特定认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 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 基金管 理人也拟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具体的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 ( 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 其他投资者) 认购费率 ( 通过直销柜台 认购的养老金客户)

100 万元以下 0.60% 0.06%

100 万元 ( 含)至500 万元 0.30% 0.03%

500 万元以上 ( 含)

1000 元/笔1000 元/笔基金管理人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 《 基 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基金认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 关规则和流程详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或通知.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如下: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 / ( 1+ 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 - 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 ( 净认购金额 + 认购期间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 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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