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8-03-21 |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港集团"或"公司"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于
2017 年7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2017 年7月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 、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参与收购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下属境外全资子公司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 子公司上港集团 BVI 发展有限公司 (Shanghai Port Group (BVI) Development Co., Limited) , 与包括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在内的合作伙 伴一起组成联合要约方,向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的现有全体股东发出收购 其所有股份的全面要约,上港集团本次收购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的股份数 量不超过 61,953,536 股,金额不超过港币 49.19 亿元.董事会同意授权上港集 团总裁全权负责本次收购的相关事项.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二、 《上港集团关于参与发起设立上海科创中心股权投资基金一期基金(有 限合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上港集团出资人民币
10 亿元与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 盛(集团)有限公司、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上 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科创中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发起设立上海科创中心股权投资基金一期基金(有限合伙) (暂定名,以工商 核定名称为准) . 同意:9 弃权:0 反对:0
2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 、 《中国证券报》 、 《证 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港集团关于参与 发起设立上海科创中心股权投资基金一期基金(有限合伙)的关联交易公告》 .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