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8-03-28 |
2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的委托,拟对惠 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技术侦察取证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欢迎符合资 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J-201812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技术侦察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84900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二部分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交 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到报名现场核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证合 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报名的委托书(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 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本文件);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说明:
1 、 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 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
3 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 的通知》,请所有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 行注册登记;
因供应商未注册登记而对本项目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由供应商自 行承担.
七、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6日 (办公时间内:上午9:00~11:30和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 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登记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文件方式:现金购买(恕不邮购).
八、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 2018年11月30日9:00~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2018年11月30日09:30.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惠州市建佳 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磋商时间:2018年11月30日09:30. 十
一、磋商地点: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 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