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2018-03-30

7 票同意,无反对票 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 拟发生变动的议案》 . (有关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 向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拟发生变动的公告》 ) 董事会原则同意本公司与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 科技公司" )签署《补充协议》 ,延长还款期限.内容为:本公司 提供能源科技公司的财务资助金已到期,至2018 年12 月31 日能源科技公司尚 有本金人民币 54,345,324.94 元、 资金占用费人民币 6,797,568.76 元未归还本公司, 合计为人民币 61,142,893.7 元.本公司同意将借款期限延长,自2019 年1月1日起,每六个月的最后一个月归还欠款总额的六分之一,三年内还清财务资助本 金. 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长王磊、董事兼常务副总裁何妮同时担任能源科技公 司董事职务.上述两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

(三)款规定的关联 关系情形.因此,本公司为能源科技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3 www.cninfo.com.cn 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 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与会董事以

9 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有关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见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 报》 、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3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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