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8-04-09 |
2)谈判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性文件中所列出的所有货物、配件、服务 等均视为包含在谈判项目以及报价中;
3)谈判供应商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货物对于谈判文件中的规格技 术参数要求必须满足,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国标、省标和行 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的满足在个案谈判响应性文件中给予确认, 否则视为 对谈判不响应;
4)采购方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情形之一的,有权 宣布谈判程序和结果无效. 5)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 的结果如何,采购方和需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2.1.2 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 谈判供应商制作谈判响应性文件必须依据在采购方购买的谈判文件, 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内容包括: 1)封面 2)目录 3)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