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8-04-26 |
2019 年5月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2个包,01包采购预算:人民币332.4632万元;
02包采购预算:人民币69.3941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2个包,01包最高限价:人民币332.4632万元;
02包最高限价:人民币69.3941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 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 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 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 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 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 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进口产品(实质性 要求)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 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的产品,视为拒绝进口产品 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投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载明 允许采购进 口产品 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4 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价格扣除和失 信企业报价加成或 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 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6%的报 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 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 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否则,按照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
5 节能、环保及无线 局域网产品政府采 购政策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 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