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9-05 |
1 ― 五莲县人民政府文件 莲政发〔2017〕24 号 五莲县人民政府 关于 先照后证 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 实施意见(试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洪凝街道办事处,市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五莲 石材产业园管委,五莲山旅游度假区管委,管帅旅游度假区服务 中心,城北工业区管委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 单位,国家、省、市属驻五莲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 《关于 先照后证 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 管的实施意见(试行) 》 (日政发〔2016〕22 号)精神,深化商 ―
2 ― 事制度改革,加强 先照后证 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县 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 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 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按照 职责法定、信 用约束、协同监管、社会共治 的原则,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 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加快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 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制度,建立完 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动形成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 监督、 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局面, 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行政审批事项管理 1.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和服务水平.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继续 削减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完善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制度,修订行政 许可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 通过本部门或本级政府门户网站 向社会公示. (责任单位: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 中心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各审批部门配合) 推行网上审批,将行政许可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 理,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积 极推进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 各审批部门要根据行政许可事项 ―
3 ― 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实施审批, 并将审批标准和审批环节信息通过县政府政务网站及各审批机关 网站等信息公开渠道向社会公示.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 理办公室、县编办、县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各审批部门配合) 各级各部门要健全对行政审批的监督制约机制, 及时发现和 纠正违规审批行为, 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 规范化水平. (责 任单位:各乡镇政府、洪凝街道办事处、市北经济开发区管委、石 材产业园管委、 五莲山旅游度假区管委、 管帅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 城北工业区管委办公室,各审批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审批事项目录.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 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67 项)和省政府公布的 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61 项) .目录以外的,一律不得 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和后置审批事项.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目录动 态调整情况,及时跟进,严格执行.经营者从事工商登记前置审 批事项目录中事项的,应当依法报经相关审批部门审批后,凭许 可文件、证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 许可文件、证件核定经营范围,核发营业执照;
从事工商登记前 置审批事项目录以外事项的,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登记注 册,市场监管部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核定经营范围,核发营 业执照.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经营者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登记 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 再向相关审批部门申办行政许可证件. (责 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审批部门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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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厘清市场监管职责 3.明晰市场监管职责.依照 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 监管 的原则,各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国务院《关于 先照后证 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 (国发〔2015〕62 号) 明确的后置审批事项监管职责及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前置审 批事项监管职责, 于2017 年6月30 日前制定本部门加强事中事 后监管的具体方案,明确本部门承担的监管职责、法律依据、监 管措施、工作机制等,依法实施监管.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监管部 门和监管职责的,要按照 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 的原则和各部门 三定方案 及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监管部 门和监管职责, 切实厘清部门职责边界, 防止出现监管空白. (责 任单位: 县级各审批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县编办, 各乡镇政府、 洪凝街道办事处、市北经济开发区管委、石材产业园管委、五莲 山旅游度假区管委、管帅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城北工业区管委 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4.落实市场监管责任.对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的事项,未 取得审批文件、许可证件,或者批准文件、许可证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满,擅自从事审批事项经营活动的,由审批部门 依法查处;
已取得审批文件、许可证件,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 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对涉及工商登记后 置审批的事项, 已取得营业执照, 但未取得审批文件、 许可证件, 或者批准文件、许可证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满,擅自从 ―
5 ― 事需审批事项经营活动的,由审批部门依法查处;
未取得营业执 照擅自从事未经许可的经营活动的, 由相关审批部门在依法查处 的基础上,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市场监管部门.对不涉及前 置、后置审批的一般经营事项,但有明确主管部门指导、规范和 促进的行业领域,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监管,并依法依规查处有 关违法行为, 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对无明确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 依法须取得营业执照即可从事经营活动,但未取得营业执照,擅 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监管,并依法依规查处 有关违法行为,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责任单位:各级审批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专门执法力量或执法力量不 足的,经县政府同意,可以依法提请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共同查 处. 对有关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具有专门执法力量或执 法力量不足的情况, 由县政府根据有关部门的 三定方案 等规定 予以确认. (责任单位:县编办、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府法制办 牵头负责, 各级审批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强化属地监管和跨部门协作监管, 各职能部门对其监管范围 内的监管事项,原则上实行属地监管,由县级职能部门负责行使 市场执法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的查处职责.各 职能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属于其他部 门监管职责的,应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责任单位:各审批 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
6 ― 5.实施工商登记后置许可事项 双告知 制度. 建立履行 双告 知 职责的信息化支撑平台.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要加快 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平台功能,年内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 实现互联互通.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建立部门间 双告知 信息推 送、信息认领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相关信息的自动抄送、 认领和反馈.在省、市、县(区)三级政务平台互联互通前的应 急过渡期,通过在县政务服务平台设置 山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共 享交换平台 (http://59.206.197.22)链接的方式,实现查询、认 领相关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 为履行 双告知 职责构建信息化 支撑.各审批部门要及时登录 山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 台 查询、认领信息.县发改局要加快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提高 专线带宽,尽快实现所有审批部门联通,为各审批部门政务服务 平台互联互通提供信息化通道.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 理办公室、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各审批部门、行 业主管部门配合) 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山东省工商登记 后置许可事项 双告知 目录》 ,告知申请人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 和相应的审批部门, 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 事相关经营活动.在办理登记注册后,对经营项目的审批部门明 确的, 市场监管部门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通过本级政务服务 平台及时告知同级相关审批部门;
对经营项目的审批部门不明确 或不涉及审批的, 市场监管部门要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 ―
7 ― 在政务服务平台上发布, 相关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要在
5 个 工作日内认领涉及本部门审批事项或属于本部门主管职责的市 场主体登记信息,做好后续审批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因未及 时查询认领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责任,同级效能监察部门 跟进督查.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 公室牵头负责,各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效能监察部门按照 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建立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 6.落实 双公示 制度,加快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各部门要严 格执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认真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关 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有关要求, 按照 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 的原则,将各自履职过程中产生的 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在作 出决定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积极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 双公示 落实到位,并及时 将公示信息通过五莲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到山东省公共信 用信息平台.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县市场监管局、 各审批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县发改局要加快建设五莲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编制公共信 用信息指导目录,待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出台后,及时制定 相关配套措施;
面向县级各部门、各行业及各乡镇(街道)部门 提供数据交换接口, 采集、 存储县级部门、 各行业及各镇 (街道) ―
8 ― 部门传送的信用信息,实现全县信用信息数据跨部门、跨行业、 跨地区交换共享. 县市场监管局要按照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要求,认真履行公示市场主体信息的法定职责,督促市场主体履 行信息公示义务.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分别牵 头负责,各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洪凝街道办 事处、市北经济开发区管委、石材产业园管委、五莲山旅游度假 区管委、 管帅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 城北工业区管委办公室配合) 7.推行 双随机 抽查机制.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制 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的抽查依据、抽查主 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建立执法人员、检查对象的 双随 机 抽查机制,各部门制定本部门的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 人员名录库、 双随机 抽查细则,制定执法检查全过程记录和责 任追究制度,落实执法检查监管责任.探索实施单一部门随机抽 查、 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开展 双随机 抽查工作. 年底前, 各部门的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 70%以上, 其他行政执法 事项的 50%以上纳入随机抽查事项. (责任单位:县编办、县政 府法制办牵头负责,县市场监管局、各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 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加强随机抽查结果的分析与运用,各部门要建立 一抽查一 通报 制度,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 联合惩戒力度,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 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及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
9 ―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各审批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8.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全面推广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 记录和信用报告制度. 将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嵌入行政管理 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各部门和具有行使管理公共事务 职能的组织, 在对市场主体实施市场准入、 行政审批、 资质认定、 享受财政补贴、企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