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8-05-08 |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以3,423,584.81 人民币元的价格收购菲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菲 达集团 )部分部分存货、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 定价依据: 以绍兴天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0 年3月13 日为 资产评估基准日得出的评估值作价. 菲达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获一致通过. 关联董事舒英钢、寿志毅先生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 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无须提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亦无须经过有关部门 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菲达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147 万元,注册地址为浙江省诸 暨市望云路
88 号,法定代表人为寿志毅,属国有独资公司.菲达集 团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电除尘器、气力输送、脱硫设备、污水处理设 备等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塔式起重机等建筑机械,熔断式开关的;
经 营进出口业务,餐饮服务.菲达集团
2009 年度实现净利润 2,451.17 万元,至2009 年12 月31 日,净资产值为 26,104.22 万元;
2010 年 第一季度实现净利润 224.54 万元,至2010 年3月31 日,净资产值 -1- 为26,306.33 万元. 菲达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 50,457,93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6.04%.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 公司与菲达集团的关联交易已经达到
3000 万元且占净资产的 5%以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菲达集团的部分存货、 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 物. 经绍兴天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0 年3月13 日为资产评估基 准日评估,得出: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存货为 810,340.81 元;
机器设备 为2,037,723.00 元;
房屋建筑物为575,520.00 元;
合计为3,423,584.81 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双方 转让方:菲达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签署日期、生效条件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日内签署《资产转让协议》 ,签署后即 生效.
(三)交易标的、价格、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为菲达集团的部分存货、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 总价:3,423,584.81 元. 定价依据: 以绍兴天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0 年3月13 日为 资产评估基准日得出的评估值作价.
(四)交付资产、支付款项情况 协议签订后一周内交付转让资产, 受让方签收后一周内支付全部 款项. -2-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牌头工业园区的逐步建设, 公司自身生产能力得到稳步 提高.为更加有效地减少日常关联交易――委托加工业务,扩大公司 产能,公司董事会决定进行本次资产收购. 本次关联交易后, 公司将逐步减少与菲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至
2010 年年底前完全终止.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此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扩大产能,减少关联交 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