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8-05-09
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 规划条文 潮州市人民政府

2018 年3月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市域规划.3

第一节 发展目标与战略

3

第二节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4

第三节 市域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6

第四节 市域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

9

第五节 区域协调发展规划

10

第三章 城市规划区规划

11

第一节 城市规划区空间管制

11

第二节 城乡统筹规划

14

第四章 中心城区规划.15

第一节 城市性质与职能

15

第二节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

15

第三节 综合交通规划

18

第四节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21

第五节 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23

第六节 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4

第七节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26

第八节 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28

第九节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

31

第十节 总体城市设计

31

第五章 发展单元管控.33

第六章 近期建设规划.34

第七章 实施机制与保障

35 附表

1 城市发展目标指标体系表

37 附表

2 市域城镇等级、规模、职能结构规划表

40 附表

3 中心城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42 附表

4 中心城区发展单元管控表

44 1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编制目的 为指导潮州市的城市建设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及相关法规,编制《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以下简称 本 规划 ). 第2条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 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 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 理体系,塑造城市特色,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同时,重点探索建立分级 管理、分类管控、层级传导、权责明晰的规划管控体系,充分发挥城市总 体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 第3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 2015-2035 年.其中,近期至

2020 年,远期至

2035 年, 远景展望至

2050 年. 第4条 规划层次及管控目标 本规划分为市域、城市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三个空间层次.

2

1、市域:包括湘桥区、潮安区、饶平县及枫溪区,总面积3146平方公 里.市域层次实行结构管控,统筹全市发展规模、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和城镇 职能分工,通过下辖县总体规划进行传导实施.

2、城市规划区:包括湘桥区、潮安区、枫溪区及饶平县钱东镇的一部 分, 总面积

1418 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层次实行分类管控, 划定生态空间、 农业空间、城镇空间,明确空间管控底线.

3、中心城区:包含两个组团,共514 平方公里;

其中主城区-凤泉湖 组团包括湘桥区、枫溪区全域,以及潮安区古巷镇、江东镇的一部分和饶 平县钱东镇一部分,面积约

366 平方公里;

潮安-高铁组团包括潮安区庵埠 镇、彩塘镇、沙溪镇、金石镇全域及浮洋镇、东凤镇、龙湖镇的一部分, 面积约

148 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层次明确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和核心管控要 素,通过发展单元向下层次规划传导. 第5条 法律效力 本规划条文中加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 本规划的成果组成文件包括条文、图集和条文说明.规划条文和图集 具有法律效力. 本规划自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本规划由潮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由潮州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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