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2019-09-05
2018 年海门南黄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海门南黄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 八月2018 年海门南黄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执行董事声明 发行人执行董事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人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二、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职声明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保证其已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行业惯例,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保证由其同意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其审阅,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引致的 法律风险,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 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 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2018 年海门南黄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 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 负责.

六、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 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 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 明书作任何说明. 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 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2018 年海门南黄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

18 南黄海债 ) . 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债券期限:7 年期.本期债券设计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 的第 3-7 年末每年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20%的比例等额偿还债券本金.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为 Shibor 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 Shibor 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5 个工作日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上公布的一年期 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的最终基本利差和 最终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并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备 案,在债券存续区内固定不变.

2018 年海门南黄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本期债券财务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价格: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以1,000 元为一个认购 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人民币 1,0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0 元. 还本付息方式: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 设计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

4、

5、

6、7 年末分别按照 债券发行总额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每年还本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 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占当年债券存续余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每名债券 持有人所受偿的本金金额计算取位到人民币分位, 小于分的金额忽略 不计) .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 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 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 不另计利息. 债券形式及托管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投资者认购的 通过承销团公开发行的本期债券, 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托管;

投资者认购的通过上交所市场发行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 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 发行方式及对象: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 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在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境内机构投资者 (国家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

2018 年海门南黄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 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 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由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 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代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级别: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 级别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

2018 年海门南黄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目录释义.1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3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4 第三条 发行概要

9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

12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

14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

15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17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18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32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52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75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

76 第十三条 偿债保证措施

88 第十四条 风险揭示

96 第十五条 信用评级

102 第十六条 法律意见

105 第十七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07 第十八条 备查文件

108 2018 年海门南黄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1 释义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 以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南黄海 指 海门南黄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 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

2018 年海门南黄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 作的 《2018 年海门南黄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 申购和配售办法说明 指《2018 年海门南黄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 券申购区间与投资者申购提示性说明》 簿记建档 指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期债券的基本利差区 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 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主 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 及发行利率的过程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债券条例》 指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债券管理通知》 指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 券管理工作的通知》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平安证券 指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鹏元资信 指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立信会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保人/江苏再担保 指 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海门南黄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2 担保函 指 担保人以书面方式为本期债券出具的债券偿付保 函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和分 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 指 承销团成员按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各自承销本期 债券的份额承担债券发行的风险,在发行期结束 后,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 销方式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 指 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我国的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 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018 年海门南黄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3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18]121 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发行人于

2017 年2月10 日通过了执行董事决定, 同意公司发行 票面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期限为

7 年期的公司债券. 海门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

2017 年3月2日作出股东 决议,同意公司申请发行本期债券.

2018 年海门南黄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4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海门南黄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海门市滨海新区港西大道

999 号 法定代表人:张强强 联系人:卢晓波 联系地址:海门市海门港新区发展大道

99 号海港大厦

4 层 联系

电话:0513-80787070 传真:0513-80787004 邮政编码:226156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周顺强、张冬平、吴晨熙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平安国际金融中心

63 层 联系

电话:0755-22626124 传真:0755-82401562 邮政编码:518048

(二)分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 号楼

2018 年海门南黄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5 24 层 法定代表人:马骥 联系人:刘瑶、郑昊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2 号中国人寿广场 B 座7层联系

电话:021-

23153580、021-23153826 传真:021-23153509 邮政编码:100033

三、担保人: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311 号中泰广场

16 楼 法定代表人:张乐夫 联系人:王维伟 联系地址:南通市人民东路

6 号王府大厦

2 幢9层联系

电话:0513-85129198 传真:0513-85129190 邮政编码:226001

四、交易所发行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 总经理:蒋锋 联系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邮政编码:200120

2018 年海门南黄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6

五、托管机构:

1、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 法定代表人:水汝庆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0 号 联系

电话:010-

88170745、88170731 传真:010-

88170752、66061875 邮政编码:100033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 层 总经理:高斌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联系

电话:021-68870172 传真:021-68870064 邮政编码:200120

六、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4号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 联系人:刘金进、胡东彪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武汉保利广场 A 座2018 年海门南黄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7 28 楼 联系

电话:027-65260218 传真:027-65260219 邮政编码:430071

七、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张剑文 联系人:刘师宇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三楼 联系

电话:0755-82872333 传真:0755-82872090 邮政编码:518000

八、发行人律师:江苏友诚(南通)律师事务所 住所:南通市人民东路

887 号尚东国际商务中心

5 幢1002 室 负责人:金建国 联系人:金建国、张耀华 联系地址:南通市人民东路

887 号尚东国际商务中心

5 幢1002 室 联系

电话:0513-85513183 传真:0513-85513183 邮政编码:22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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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监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 住所:海门市长江路

538 号万众新世界广场 B 楼一层 负责人:施海 联系人:施海 联系地址:海门市长江路

538 号万众新世界广场 B 楼一层 联系

电话:0513-81262833 传真:0513-81262833 邮政编码:226000

2018 年海门南黄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9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海门南黄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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