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8-06-26 |
7 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公司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 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
不足
15 日的,招 标公司将酌情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2.2.2 招标项目报名期间, 如有澄清或修改公告发布,招标公司会及时通知已报名的投标 人,投标人有义务上网查看,澄清或修改公告一经上网发布,即视为送达.投标人 应于收到该澄清或修改文件的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2.2.3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当招标文 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 文件为准. 2.3 招标文件的解释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公司. 3. 投标总则 3.1 投标文件的编写. 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 容和格式,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 3.1.2 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用中文书写, 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 有规定) 3.1.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进行投标. 3.1.4 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表参照附件) .若由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与投标 总价不一致,以单价计算得出的总价为准.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与数字形 式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中文文字形式表示的数值为准. 3.1.5 投标人应对投标货物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技术说明.投标人投标的内容与招标文件 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买方,投标人都应按附件 的格式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对比表和商务条款对比表. 3.1.6 若投标人所投货物零部件或制作材料的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外地区,投标 人应负责相关的进口关税、增值税和进口许可证.一切境外及进口事宜与本项目 无关,中标人不得以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办理进口批文. 3.1.7 投标人应确保,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3.2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部分: 1) 投标书(格式见附件 1) ;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人代表并亲自签署投标书的可不提交) ;
8 4) 开标一览表;
5) 投标分项报价表;
6)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7) 资格文件(内容要求详见附件 7);
8)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 投标人情况一览表;
10)供货组织计划;
11)售后服务计划;
12)货物说明一览表;
13)政策适用性说明(如有);
1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15)技术规格对比表;
16)商务条款对比表;
17)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附投标保证金进帐单复印件) ;
18)中标费承诺书;
19)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3.3 投标 3.3.1 投标人投标时提交的全部材料都必须密封,具体包括: (1)投标文件一式
7 份(正本
1 份,副本
6 份) ;
(2) 开标信封
1 份 (内放:①开标一览表;
②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
(3)投标文件的 WORD 格式电子文档
1 份(以U盘或刻录光盘形式与投标文件正本 一起密封提交) . 3.3.2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的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符, 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 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被授权代表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 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 附在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 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3.3.3 投标人应按附件的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3.4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时间送达投标地点,任何迟于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 将被拒绝. 3.3.5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封套,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无密 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 的封面上写明: 正本或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