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8-06-28 |
西藏金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于2015 年10 月14 日 接到主办券商同信证券督导组整改通知.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向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并针对出现的问题,召集专题会议,对整改通知所 提的贷款问题进行了自查,现将整改计划报告如下: 问题: 公司于
2015 年9月22 日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行签署 了共计
8400 万元(大写:捌仟肆佰万元整)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用于金 凯班戈县
20 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但未及时披露. 整改措施: 导致该事项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细则执行 不到位, 针对该问题公司组织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 对此,公司将尽快组织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对 《公司法》 、 《证券法》 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学习, 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和合规意识, 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进行相关事项 的运作和管理,保证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针对未披露事项进行补充、 更正性披露, 并将该书面报告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行签署的《人民币 资金借款合同》 , 公司于
2015 年10 月1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行申请短期贷款的议案》 ,并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西藏金凯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10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