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8-08-02 |
70、40 1.0-2.0 ≤18%
5200 1560 投资强度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保证金 (万元) 地块编号 出让面积 (m2 ) 土地座落 规划用途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及国土资源部第
39 号令《招标拍 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规 定, 经新昌县人民政府批准, 我局 决定于
2012 年12 月12 日上午
10 时, 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 厅公开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 出让地块概况及相关指标 (见表)
二、 竞买资格及相关说明: 1.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 地块的规划 要求以 《规划设计条件书》 为准. 2.竞买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的企业法人、 自然人和其他组 织均可以申请参加竞买. 申请人可 单独竞买, 也可以联合竞买.需成 立新公司的, 凭工商管理部门 《企 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进行名称 预约登记. 如外地企业法人或自然 人竞得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须 在本县设立独立法人的新公司, 凭 工商管理部门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通知书》 进行名称预约登记. 3. 土地使用条件:
2012 年经
28 号地块须一并购买地上建筑 物, 现有地上建筑物由中买者利用 或处置.
三、 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地点: 在新昌县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 (大道东路
666 号, 客 运东站边). 2.报名时间: 地块报名时间为
2012 年12 月10 日至
2012 年12 月11 日, 具体报名工作时间为: 上午8:30-11:30 时,下午 2:00-4:00 时. 3.报名者提交资料: 参拍者申 请书;
单位介绍信;
企业营业执照 副本;
企业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 自 然人身份证;
公章;
保证金发票等 有效证件原件(备好复印件).委托 代理人报名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及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缴款单位需与 报名单位相一致. 4.拍卖时间: 为2012 年12 月12 日10 时.如竞买不足三人的自 动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 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 挂牌起始价, 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 的竞买人即转为挂牌竞买人. 挂牌 报名时间顺延至
2012 年12 月23 日下午
4 时30 分止,挂牌起始时 间为
2012 年12 月12 日上午
10 时至
2012 年12 月24 日上午
10 时止, 挂牌时间终止后挂牌竞买人 应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5.拍卖地点: 在新昌县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 (大道东路
666 号, 客 运东站边). 6.保证金: 保证金在报名截止 前缴入专用帐户.其中
2012 年经
28 号地块的保证金中建筑物价格
1650 万元需缴入新昌县非税收入 汇缴专户, 余下保证金缴入新昌县 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竞得者的竞 买保证金抵算土地出让金, 未成交 者的保证金于挂牌结束后次日起 五日内不计息退还. 成交后不按规 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的, 保证金予以没收, 并承担 相应的违约责任. 7.交款账号: 报名截止前须缴 纳保证金和交易席位费, 保证金缴 款账号: ①新昌县建设银行 (收款单 位:新昌县土地出让金专户33001656635053008744). ②新昌县工商银行 (收款单 位:新昌县土地出让金财政专户 1211028029219502188). ③新昌县农业银行 (收款单 位:新昌县土地出让金专户525201040102626). ④新昌县中国银行 (收款单 位:新昌县土地出让金专户397459088635). ⑤新昌县工商银行 (收款单 位:新昌县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1211028009049035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