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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09 月04 日 吉林人民出版社 2017・ 长春农村户厕改造技术标准 编者: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责任编辑:陆雨封面设计:崔楠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 发行 长春市人民大街
7548 号 邮政编码:130022 印刷:长春博美图文制作有限公司 开本:850mm*1168mm 1/32 印张:2 字数:40 千字 标准书号:ISBN978-7-206-08181-1 版次:2017 年9月第
1 版印次:2017 年9月第
1 次印刷 印数:1-2000 册子 定价:25.
00 元 如发现印装质量问题,影响阅读,请与印刷厂联系调换.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告第461 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发布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农村户厕改造 技术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 《农村户厕改造技术标准》 为吉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统一编号为:DB22/T 5001-2017,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 年9月4日前言根据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工程建设 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制定 (修订) 计划
(一) 的通知》 (吉建标[2017]1 号),编制组经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省各地农村户厕改 造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 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材料 及设备;
5 设计;
6 施工;
7 验收;
8 运行与维护. 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由中国市政 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请各单 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 见和建议反馈给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地址:长春市民康 路519号,邮编:130041,
邮箱:[email protected]),以供今后修订 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 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杨红严业飞 李伟李晓丹 王保军 张富国 高孟臣 袁琳宋磊时延斌 司丹丹 闫钰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陶乐然 杜颖李国栋 孙刺诹庞篱 孙宏亮 李轶目次1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4 4 材料及设备
5 4.1 一般规定
5 4.2 便器及排水管道
5 4.3 化粪池
5 4.4 非水冲生态户厕
9 5 设计
11 5.1 一般规定
11 5.2 厕屋
11 5.3 便器及排水管道
11 5.4 化粪池
12 5.5 非水冲生态户厕
13 6 施工
15 6.1 一般规定
15 6.2 厕屋
15 6.3 便器及排水管道
16 6.4 化粪池
16 6.5 非水冲生态户厕
19 7 验收
21 7.1 一般规定
21 7.2 验收项目
22 8 运行与维护
25 8.1 运行
25 8.2 维护
26 附录 A 闭水法试验
27 附录 B 验收记录表.29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引用标准名录
33 附:条文说明
35 1
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农村户厕改造,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工 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户厕改造, 及新建和扩建的农村户厕的设 计、施工、验收、运行与维护. 1.0.3 农村户厕改造除应符合本标准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 准的规定.
2 2 术语 2.0.1 农村户厕改造 the rural household toilet renovationt 将农村住户室外旱厕及农村住户已有室内厕所但不符合无害 化卫生要求的部分改造成室内厕所,使之具有方便、卫生和舒适的 使用环境,且具有一定的粪便无害化处理功能,包括农村户厕的新 建、改建和扩建. 2.0.2 室内无害化卫生厕所 sanitary toilet 室内厕所有墙、有顶,化粪池不渗、不漏、密封有盖,厕内清 洁,基本无臭,及时清除粪便,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2.0.3 室内水冲厕所 water flushing toilet 具有给水和排水设施的室内户厕. 2.0.4 非水冲生态户厕 non-water ecological household toilet 不采用水冲洗设施, 利用微生物发酵处理达到无害化的室内户 厕. 2.0.5 单户分散收集处理 single- household distributed collection and treatment 针对村庄人口数量较少、 不适合或不需要大范围铺设管网的情 况,居民居住分散地区的居民,以单户为单位进行就地分散收集处 理的方式. 2.0.6 多户集中收集处理multiple- households centralized collection and treatment 针对村庄人口数量较少、 不适合或不需要大范围铺设管网的情 况,居民居住集中地区的居民,以多户为单位进行就地集中收集及 处理的方式. 2.0.7 化粪池 septic tank 对粪便进行发酵处理并加以过滤沉淀, 达到对粪便无害化处理
3 效果的粪尿处理容器. 2.0.8 环境敏感区 environmental sensitive areas 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天然渔场、封闭半封闭、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
4 3 基本规定 3.0.1 农村户厕改造应坚持以文明、卫生、安全、节水为原则,采用 分散(集中)收集处理+有机肥还田 模式. 3.0.2 农村户厕改造主要有多户集中收集处理和单户分散收集处 理两种方式,应因地制宜地选择改造的方式.村庄人口密集、居民 点集中、且自然地势坡度大的地区宜采用集中收集及处理模式;
村 庄人口数量较少且布局分散宜以单户、 多户为单位进行就地分散收 集处理模式. 3.0.3 农村户厕改造应结合农村住户的实际情况, 合理地选择水冲 户厕+化粪池、非水冲生态厕所. 3.0.4 农村户厕改造应优先考虑在原有房屋建筑内部改造, 不具备 条件的可在原有农户房屋建筑外部贴建. 3.0.5 农村户厕改造应对原有房屋进行结构安全鉴定, 已鉴定为危 房或整体搬迁的农房不应进行改造. 3.0.6 新建、改(扩)建农村户厕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应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
19379 的要求并适合 吉林省的低温气候特点. 3.0.7 严禁便器以外的排水管线接入化粪池. 3.0.8 农村户厕改造后, 粪渣粪液经过无害化处理后应在农田承载 力范围内进行农业利用,化粪池出水严禁直接排入雨水管、河道、 水沟等地点. 3.0.9 在水源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区内进行的农村户厕改造, 应将化 粪池出水封闭引至环境敏感区外进行农业利用. 3.0.10 农村户厕改造后,粪便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粪便无害化 卫生要求》GB
7959 要求. 3.0.11 改造后的户厕应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 4 材料及设备 4.1 一般规定 4.1.1 农村户厕改造应采用技术成熟的材料及设备. 4.1.2 化粪池应选用抗压性能强、 防腐性能好且具有防渗漏功能的 材料建造.单户化粪池宜采用玻璃钢、塑料等材料化粪池,多户联 用化粪池宜采用玻璃钢、钢筋混凝土化粪池,钢筋混凝土化粪池可 选用预制成品或现场建造. 4.1.3 化粪池排气管选用硬质塑料管, 管径及安装要求应符合现行 国家标准《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 19379. 4.2 便器及排水管道 4.2.1 应采用节水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