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8-08-24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 名称:莱芜市钢城区颜庄初级中学 联系人:陈校长

电话:0634-6498111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女士、亓女士

电话:0634-6388001转622(办公座机)/13031763932

邮箱:[email protected]

3 项目名称 莱芜市钢城区颜庄初级中学厨房配套设备及零星工程改 造项目

4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5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共分A、B两个包,A包为厨房配套设备,预算金额 23.5万元;

B包为零星工程改造改,预算金额9.5万元,采 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A包.

6 采购范围 具体要求详见货物报价清单.

7 供货期 由竞标单位自报合理最短供货期, 但最长不得超过15日历 天内交货完毕,超过者按无效竞标处理.

8 质保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 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

9 质量要求 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货物的供应、 安装与调试工作, 所供 货物必须满足采购人规定的型号、 参数等指标, 若发现供 应商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不相符, 采购人有权拒绝 接收,可要求供应商重新供货.

10 地点 本项目位于莱芜市钢城区颜庄初级中学.

11 供应商资质、资格条件

1、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外, 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的法人单位, 且经营范围含有相关内容的企业法人;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5、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力 ,并能及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与服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不接受

13 踏勘现场时间 不统一组织,由供应商自行勘探现场,费用自理.

14 磋商预备会 不召开

15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投标人于开标时间

5 日前(过期不予接受)将答疑内容 以书面形式发送或递交至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并电话通知.

16 联系人 胡燕,联系

电话:13031763932;

17 分包 不允许

18 偏离 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本项 目只接受正偏离,不接受负偏离.

19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其他材料 货物报价清单、答疑、通知等.

20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

2018 年1月31 日09 时00 分, 竞标单位须在截止时间之 前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 交地点 莱芜市行政服务大厅

245 开标室

22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 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1日内

23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 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1日内

24 预算控制价 预算控制价: 23.5 万元;

(供应商的竞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供应商竞标 报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应作无效竞标处理. )

25 报价有效期 响应文件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内保持有 效.

26 竞争性磋商 竞标保证金 竞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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