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8-09-07 |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年度购买第三方 检验机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评价性抽检服务项目. 2. 定义 2.1 招标人: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2 招标代理机构: 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 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 任的社会中介组织. 2.3 合格投标人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食品检验检测资质和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
在河南省境 内有独立的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
3) 通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食品检验实验室检验机构资质 认定并取得计量认证证书(CMA 或CMAF),且证书合法有效,具备所投标段所有 检验项目的法定检验资质, 具有保证检验检测质量、 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检验检测 任务、 提供良好的检验检测相关服务的能力;
具有食品安全分析评估能力和食品 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能够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检验检测任务, 并及时填报抽检信息 平台;
4) 具备与承担的检验检测任务中的产品品种、检测项目、检品数量相适应 的检验检测能力;
具备与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
5) 具备与其投标包号及品种、检测项目、检品数量相适应的人员、仪器设 备、环境设施及辅助用品,具备抽样、送样的能力;
按工作需要具备满足速冻及 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和车辆,具备所有检验项目指定检验方法执行的能力;
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 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6 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近5年内没有发生过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事件和与检验检测相关的不良记录.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9)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 号)要求,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 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2.4 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的投标人. 2.5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所有文件. 2.6 服务内容: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资料表 中规定的服务内容. 3.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 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 用.
二、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构成 4.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项目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
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第五章 合同文本
第六章 附件 4.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合同格式的所有事项和格式 要求,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 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4.3 照抄或复印招标文件要求的、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件将导致不被接 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