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18-09-19
如皋市教育局如皋市财政局皋教财〔2018〕20 号 皋财行〔2018〕22 号 关于下达

2018 年秋季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免学费名额及经费指标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教〔2016〕167 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下达

2018 年秋季学期 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经费指标的 通知》(苏财教〔2018〕141 号)文件精神.

经研究,现将

2018 年秋季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非建档立卡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名额及经费指标(列2018 年"2050204 高中 教育"预算支出)下达给你们(见附件),请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宣传政策到位 各普通高中应建立相应的领导组和工作组, 着实开展高中家

2 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的材料申报、资格审核、确认公示和退还 工作.学校要通过班级通报、宣传栏、流动字幕等渠道向所有学 生和家长宣传国家普通高中家庭贫困学生免学费政策, 要对建档 立卡、低保、残疾和农村特困供养家庭学生进行认真核查,确保 以上符合条件的学生一个不漏.今年秋季学期开学时,不得向符 合免学杂费条件的普通高中学生收取学杂费, 学生凭相关贫困证 明材料直接入学.

二、规范程序操作,录入信息准确 各普通高中在向学生和社会大力宣传的同时, 要将符合免学 费学生的相关信息资料完整收集、审核、保存,按规定的程序上 报市教育局、 财政局汇总审核后由市财政统一将免学费下拨到各 普通高中. 各普通高中资助管理员要将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及时 录入"江苏省资助业务管理系统"(

网址:http://58.213.129.204:9080/pros/identity/index.action) , 并确保完整准确.

三、严肃财经纪律,明确责任追究 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 是党和政府出台 的又一项惠民措施,也是国家"精准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各 单位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细致地做好这项工作,既要保证 让符合条件的学生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又要严格把关,坚决禁 止编造假材料,虚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违法违规行 为.同其他专项资金一样,该资金接受本级财政、教育、审计、 纪检监察等部门和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 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附件:如皋市

2018 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免学费人数及经费指标 如皋市教育局 如皋市财政局

2018 年11 月9日4附件: 如皋市

2018 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人数及经费指标 学校名称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免学费 总人数 免学费总金额 (元) 免学费 学生数 免学费标 准 免学费金额 (元) 农村低保 学生数 困难残疾 学生数 特困救助 供养学生 数 免学费学 生合计数 免学费 标准 免学费金额 (元) 全市合计

255 840

214200 13

25 3

41 840

34440 296

248640 如皋中学

22 840

18480 2

2 2

6 840

5040 28

23520 第一中学

14 840

11760 8

8 840

6720 22

18480 白蒲中学

34 840

28560 2

4 6

840 5040

40 33600 石庄中学

44 840

36960 5

1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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