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8-09-29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 定,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不断完善 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进一步细化《公司章 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参与性和可操作 性, 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 了专项研究论证,特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

一、本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重视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是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 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 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做出的安排.

三、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分配方式:公司可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 分红;

2、公司利润分配的最近分红比例: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现金 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状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未来三年(2012-2014 年)公司可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 流状况, 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采用股票股利 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以提高现金分红 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及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 会根据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现金流状况、发 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 , 制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规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 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会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最低比例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股 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 本规划未尽事宜,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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