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8-10-15

4 - 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措施

(一)传染病防控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市、 区级人民政府制定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建立 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 市、区人民政府下发传染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相关会议 督导等工作记录、 照片及视频及时整理归档, 根据实际情况对 规划进行更新;

市、区人民政府根据规划需要保障经费. 市、 区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 下发防控工作方案、 文件,开展培训,落实防控措施;

相关会议、督导检查以及工 作开展情况的照片、视频记录等要及时归档整理. 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甲、乙、丙类传染病监测管理 计划,有传染病疫情、院内感染、消毒药品、生活饮用水的年 度、季度监测资料.应及时掌握传染病疫情动态,定期分析、 研究、 制定年度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

开展对传染病防控工作 的社会宣传.每季度组织一次医院传染病漏报调查,每1~2 年组织一次居民传染病漏报调查,并有专门调查报告.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审核、确认、订正、补报、查重、数据备份、 疫情分析和信息反馈;

对医疗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传染病 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技术进行指导, 建立定期检查、 通报制 度,定期分析和通报各责任报告单位的报告情况. -

5 - 2.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 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各区范围内相关单位要按照 GB 19489-2008《实验室安全 通用要求》 ,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要按照 《临沂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 《临沂市应急物 资储备暂行管理规定》 和相关工作方案, 每年度对应急物资储 备进行更新, 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按照国家卫计委印发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 及时报告发现传染病暴发事件, 报告的同时要组织人员开展事 件的调查处置,严禁瞒报、漏报,对于防控落实不落实或落实 不到位,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要追究责任. 3.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 制规划要求. 4.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 有健 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 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 门诊日志齐全.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 其他医院设立传染病预 检分诊点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要按照 《卫生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 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要求,设立感染性疾病科. 感染性疾病科设置应相对独立,布局合理,分区清楚,便于患 者就诊, 符合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要求. 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应 设置独立的挂号收费室、呼吸道和肠道疾病患者的各自候诊 区、诊室、治疗室、隔离观察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药房、 -

6 - 专用卫生间. 三级综合性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还应设置处置室和 抢救室等. 二级以下医疗机构或专科医院应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预检分诊点要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 有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 对就诊病人进行预检和分 诊,并详实登记. 医疗机构应制定和落实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包括门诊日 志登记管理制度、疫情报告管理制度、预防院内感染制度、传 染病消毒隔离制度、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药械消毒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监测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源性污水处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传染病专科门诊管理制度、 卫生技术人员 培训制度等,并定期组织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肠道门诊设置意见: 门口有醒目的肠道门诊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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