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8-10-30 |
采购代理机构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 基数.
11 招标代理服务 费 成交人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在《付款通知书》发出五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或划 账的形式一次性交纳,凭已盖收款章的现金送款单原件或进账单原件到采购代 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 注明项目编号.
12 履约保证金 无. 报价人必须认真阅读以下内容,以免造成谈判失败.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5 兴宁市慢性病防治院医疗废水处理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ZZ91608316
(一)总则1. 适用范围 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须知. 1.2 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报价人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2. 项目说明 2.1 资金性质、资金来源,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第
2 项. 2.2 最高限价,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第
2 项. 2.3 谈判内容 (详细内容请参阅谈判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3. 概念释义 3.1 监管部门指同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3.2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第
1 项.在 采购阶段称为采购人, 在合同阶段称为甲方或买方. 为便于谈判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合同条款, 在谈判文件中有时称采购人为买方、甲方或业主. 3.3 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广东志正招标有 限公司. 3.4 招标采购单位: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5 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是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3.6 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7 报价人或响应供应商:符合资格要求,响应谈判、参加谈判竞争的依法成立的供应商. 3.8 成交人:经合法招、谈判程序评选出来并经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成交资格的报价人. 3.9 货物:报价人按谈判文件及采购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 技术资料和材料. 3.10 服务:谈判文件规定报价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 服务. 3.11 谈判保证金:是指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响应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 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响应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没收响应供应商的款项. 3.12 履约保证金:是指采购人为防止成交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采购人 造成的经济损失,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 3.13 日期:指公历日. 3.14 时间:指北京时间. 3.15 谈判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不应视为对谈判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4. 合格的报价人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6 兴宁市慢性病防治院医疗废水处理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ZZ9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