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9-09-05 |
2018 年02 月01 日,重庆市江津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放了《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项 目编码:2018-500116-13-03-000915) ,同意该项目备案.该项 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租赁丰茂实业标准厂房
22 幢厂房 建设水产品加工销售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 1200m2 ,总建筑面积 约2644.43m2 ,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主要对毛肚、鸭肠、鱿鱼 等火锅配菜进行清洗、 蒸煮加工, 建成后年产
500 吨毛肚、 鸭肠、 鱿鱼等.项目总投资
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3 万元.建设单 位和环评单位均必须遵守和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如实、 科学、 全面、 系统的对水产品加工销售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 危害或污染进行 预测、评价和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并对其结果或后果分别承担 侵权责任和连带责任. 重庆亿冠鸿食品有限公司为水产品加工销 售项目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 ,是解决项目产生或可 能产生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污染扰民投诉纠纷或环境危害等 其他不良后果的主体单位;
重庆市恒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建设 单位的委托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下简称环评单位) . 水产品加工销售项目位于重庆市江津区德感工业园区. 根据专家对你单位报送的水产品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的审查意见,经我局集体研究,现审批如下:
一、根据该区域环境容量现状,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主要污 染因子执行以下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化学需氧量 1.941 吨 /年、氨氮 0.243 吨/年、二氧化硫 0.02 吨/年、氮氧化物 0.198 吨/年;
当区域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时,环保行政 主管部门可依法对你单位取得的主要污染因子排放总量指标进 行调整.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见附件.
二、该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影 响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污染 扰民投诉纠纷、环境危害等其他不良后果.
(一) 做好废水处理工作. 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 清污分流.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依托丰茂厂房生活污 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 级标准排入兰家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生产废水经厂区预处 理设施(处理能力 80m3 /d)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13457-1992)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兰 家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二)加强废气治理措施.蒸煮工序产生的废气由烟道排至 室外.蒸汽锅炉天然气燃烧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 (GB13271-2014)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后,通过不低于 8m 高的 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试行) 》 (GB18483-2001) 标准限值后, 引至超过屋顶
3 米以上排放.前处理工序、清洗工序及蒸煮工序 产生的异味经集气罩收集, 经 过滤棉+活性炭 吸附系统处理, 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2)标准限值后,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
(三)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防治 措施,确 保厂界达 到《工业企 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四)依法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 .建设单位应对废 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 少量不合格原辅料交有餐厨垃圾处理资 质单位收运处置.解冻、清洗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原辅料、沉渣 经密闭收集桶收集后定期交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餐厨垃圾定期交有餐厨垃圾处理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生活垃圾交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污泥收集干化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理.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后交由有危险废 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建设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废水、废气、固体废 物等污染物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
三、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该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并进行实际 排污前,应向我局申请办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并按照环境保护 相关规定办理该项目环保设施验收.
四、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 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 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建设单位自行承 担:
(一) 该项目建成后未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准书要求落实 各项措施,擅自改变原辅材料或者工艺等,造成污染危害、污染 事故或污染扰民;
(二)该项目未按照本批准书附件要求,擅自排放重金属污 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三) 环境影响报告表中, 其他相关内容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六、 重庆市江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督 管理. 附件:重庆亿冠鸿食品有限公司水产品加工销售项目主要 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指标 重庆市江津区环境保护局 二一八年九月十日 抄送: 重庆市江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重庆市恒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 重庆亿冠鸿食品有限公司 水产品加工销售项目主要污染物 排放标准及总量指标
一、废气 污染源 排放标准 及标准号 污染 因子 有组织排放 无组织 排放浓 度mg/m3) 总量指标 (t/a) 排放口高 度(m) 浓度 (mg/m3 ) 速率限值 (kg/h) 蒸汽锅 炉 《锅炉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SO2
8 50 / / 0.02 NOX
150 / / 0.198 烟尘
20 / / 0.016 食堂 《饮食业油烟排放 标准(试行) 》 (GB18483-2001) 标准限值 油烟 高出屋 面3米以上 2.0 / / / 前处理 工序、清 洗工序 及蒸煮 工序 《恶臭污染物排放 标准》(GB14554-92)标 准限值 臭气
15 2000
20 /
二、废水 污染源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废水量 (t/a) 污染 因子 浓度限值 (mg/L) 总量指标 (t/a) 生活及生 产废水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 标准、 《肉类加工工业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7-1992) 三级 标准 24256.5 COD
500 1.941 BOD5
300 0.485 SS 400(生产废 水:350) 1.698 NH3-N
45 0.243 动植物油 100(生产废 水:60) 0.243
三、噪声 排放标准及标准号 最大允许排放值 备注 昼间[dB(A)] 夜间[dB(A)]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 类标准
65 55
四、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名称 及种类 产生量 (t/a) 主要 成分 主要成分含量% 处置方式及数量(t/a) 最高 平均 方式 数量 占总量% 废包装材料 1.5 / / / 收集后外售 1.5
100 不合格原辅料、 餐厨 垃圾 23.5 / / / 交由有餐厨垃 圾处理资质的 单位处置 23.5
100 废活性炭、废过滤 棉、 废离子交换树脂 0.4 / / / 交由有危险废 物处理资质的 单位处置 0.4
100 生活垃圾、污泥 12.5 / / / 交市政环卫部 门处置 12.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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