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8-11-08 |
1 ― 〔2019〕23 号 为保证红枣期货合约和规则制度设计合理,满足市场各 参与主体需求,郑州商品交易所现就红枣期货合约和规则制 度(征求意见稿)征求市场意见.
其中,规则条文中带删除 线部分为本次删除内容,带阴影部分为本次新增内容. 请于
2019 年4月10 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反馈至郑 州商品交易所. 联系人:吴克钦、孙元瑞
电话:0371-
65610961、0371-65613871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特此公告. 附件:1.郑州商品交易所干制红枣期货合约(征求意见 稿) 2.《郑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修订草案征求意 见稿) 》 3.《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及中转仓单管理办 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 4.《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
2 ―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19 年4月2日―3―附件
1 交易品种 干制红枣(简称"红枣" ) 交易单位
5 吨/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
5 元/吨 每日价格波动限 制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5%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 7% 合约交割月份
1、
3、
5、
7、
9、12 月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1:30,下午 1:30-3:00 及交易所规定 的其他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上午 9:00-11:30 最后交易日 合约交割月份的第
10 个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 合约交割月份的第
12 个交易日 交割品级 见《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CJ 上市交易所 郑州商品交易所 ―
4 ― 附件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期货交割业 务的正常进行, 规范期货交割行为, 根据 《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 , 制定本细则. 交易所交割业务按本细则进行,交易所、会员、客户、境外经纪 机构、交割仓库(以下简称仓库)、交割中转仓库(以下简称中转仓 库)、交割厂库(以下简称厂库)及指定质检机构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二条 期货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按照交易所的规则和规 定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 平仓合约的过程. 标准仓单的期货交割实行三日交割法. 标准仓单以外的期货交割根据品种不同确定具体的交货流程. 第三条 交易所上市期货品种采用仓库交割、中转仓库交割、厂 库交割、车(船)板交割等交割方式. 仓库交割是指卖方通过将指定交割仓库开具的相关商品仓库仓 单转移给买方以完成实物交割的交割方式. 中转仓库交割是指卖方通过将中转仓库开具的相关商品中转仓 单转移给买方以完成实物交割的交割方式. 厂库交割是指卖方通过将指定交割厂库开具的相关商品标准仓 单转移给买方以完成实物交割的交割方式. ―
5 ― 车(船)板交割是指卖方在交易所指定交割计价点将货物装至买 方汽车板、火车板或轮船板,完成货物交收的一种实物交割方式. 交割计价点是指车(船)板交割时由交易所指定的用于计算双方 各自应承担交割费用的地点. 交易所在交割计价点设置指定交割仓库或者其他交割服务机构, 买卖双方选择在交割计价点交割的,应通过以上机构开展,并须交付 一定的费用. 第四条 各品种采用的交割方式如下: 强麦、早籼稻、红枣:仓库交割. 棉花:仓库交割和中转仓库交割. 甲醇、菜粕、晚籼稻、粳稻、白糖、PTA、菜油、硅铁、锰硅、 棉纱:仓库交割和厂库交割. 普麦、菜籽:车(船)板交割和仓库交割. 玻璃:厂库交割. 动力煤:车(船)板交割和厂库交割. 苹果:车(船)板交割、仓库交割和厂库交割. 第五条 客户的期货交割须由会员办理,并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 进行,交割结果由客户承担. 委托境外经纪机构从事期货交易的客户的交割应当委托其境外 经纪机构办理,境外经纪机构再委托会员办理,以会员名义在交易所 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