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8-11-18
1 潮州市潮安区东凤华侨医院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 批准《潮州市潮安区东凤华侨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 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

5 个工作日,如有意见, 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期满该公示自行失效.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政府综合楼二楼

207 联系

电话:0768-5810511 传真:0768-58105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 作日内申请人、利益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东凤华侨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东凤华侨医院 建设地点: 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府前路 环评机构: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潮州市潮安区东凤华侨医院建设项目位于潮州市 潮安区东凤镇府前路,占地面积 14520m2 ,建筑面积 10050m2 ,院内主要有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中 医科、皮肤科、精神传染科、结核科、口腔科、眼科、 耳鼻咽喉科、 医学检验科、 影像科、 预防保健科等科室. 预计年接诊病人

34000 人次,共设置有编制病床位

50 个.

2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或者减轻不 良环境影响的对 策和措施: 项目利用已建好厂房,施工期不存在土建工程,即 施工期间产生的影响主要为厂房装修和设备安装、 调试 等,对周围造成的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项目的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配套三级化 粪池及污水预处理设施, 采用 "水解+氧化+沉淀+消毒" 工艺对污水处理,处理后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 标准》 (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 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以及广东省地方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 准中的较严者;

日常经营中会有少量气味,主要是酒精 等消毒药水的挥发,由于产生的气味较少,加强诊所内 的通风换气;

项目废水处理过程有少量恶臭气体产生, 通过加强通风处理,边界臭气浓度可满足《医疗机构水 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

3 污水处理 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 噪声和人员活动噪声等, 在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噪声 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局部屏蔽、采取隔声、减震、消 声等)后,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医疗废物、污泥,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 门统一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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