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11-28 |
300 张,医护人员
200 人,日门诊量
650 人次/天,项目科室设置 主要为: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 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中西结合科共
13 个科目,不新增科室.在新医院建成 投运后,原医院两处厂址逐步搬迁至新医院,所属业务用房交由当地政府部门处置, 不再作为医院运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建设应进行环境影 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保部第1号令修订) 的规定,本项目编制床位300张,属于该目录中 三十
九、卫生 111医院:其他(20 张床位以下的除外) ,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因此,建设单位盐亭县中医
3 医院委托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 (见附件1).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受该项目委托后,通过现场踏勘、资料 收集及整理等工作掌握了充分的资料,并在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表.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为盐亭县中医医院(一期),二期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 内.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科病区,仅置发热腹泻门诊,如确诊为传染病人,立即转移 到专门的传染病医院.另,项目放射科内 CT、DR 机等放射性设备,电磁辐射分析 影响评价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环评单位另行分析评价.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本项目属于 Q8412 中医医院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 中的第三十六条 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 中第
29 款 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 , 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同时,项目于
2017 年10 月取得了盐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局《关于盐亭县中医 医院门诊住院医技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复函》(盐发改 [2017]293 号)同意本项目建设. 同时,本项目取得了盐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同意盐亭县中医医院门诊 住院医技综合楼项目增加床位编制的批复》(盐卫办函[2018]19 号).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3、规划合理性分析 3.1 与《四川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 年)》的符合性 为合理配置卫生资源,提高卫生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和利用效率,完善我省医疗 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员会制定了《四川 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 年)》(川卫办发〔2014〕437 号).该规划 中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机构设置及发展中的原文内容如下: (2)医疗机构:――县办综合医院.在县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
1 个县办综合医院和
1 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
4 院等),中医资源缺乏的县可在县办综合医院设置中医科,50 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 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到2020 年,二甲及以上县办综合医院比例达到 95%. 中医医疗机构(民族医疗机构).加强现有